重庆市巴南法院“五二四模式”完善工作绩效考核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1/03/09 12:00
 为进一步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近日,巴南法院通过“五二四模式”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全面推进法院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一、坚持五项原则,充分体现五个特性。
  在审判绩效考核中坚持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考核的原则、网上考核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常态考核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五项原则。在具体的指标制定中,充分体现五个特性:一是保持均衡性,审判绩效考核全面覆盖审判行政各个方面;二是体现特殊性,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重点、特点设定具体考核指标;三是坚持导向性,对审判行政工作的质效提升起到导向性作用;四是富含技术性,通过即时网络业务信息采集和建立网络台帐,增加行政审判绩效考评工作的技术含量;五是确保公平性,在各个部分之间形成公平竞争、争先创优的良好态势。
  二、完善考核制度,内容设定二注重。
  8月,法院出台了新的《部门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2010年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实行综合部门、业务庭、基层法庭分类考核,注重内容设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一是注重内容设定科学,绩效考核包括公共指标考核、业务指标考核,各占50分。公共指标由队伍建设、内部运行二个板块指标组成,内容涵盖班子建设、教育培训、政务管理等10项指标;而业务指标根据部门职能特点、结合重庆高院和区委对区级部门的目标考核指标确定;二是注重可操作性强,在业务指标部分,针对19个业务部门制定不同的考核指标细则,例如对立案庭制定了立案工作、立案变更率、信访积案化解、审限跟踪等19项具体指标,而针对民事审判庭制定了上诉发回重审率、改判率、信访投诉率、服务大局等28项指标,避免考核“一刀切”,而每一项绩效指标均设定扣分下限,明确了考核要求,将业务水平的“硬指标”和思想政治建设等“软指标”紧密结合,全面客观地评价干警的工作业绩。
  三、建立考评等级制度,考核结果四挂钩。
 由院“绩效考核办公室”汇总数据、评分排名,对综合部门、业务庭、基层法庭分类考评的结果按得分高低排序,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等级,一是绩效考评结果与部门评先评优活动挂钩,评选年度工作先进集体时,原则上在获得一等的部门中产生或推荐;二是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考评结果为一等的部门领导,在年度考核时,可优先评定为优秀等次,该部门干警评定优秀或先进个人的名额适当增加;三是与职务晋升挂钩,考评结果为一等的部门领导和干警,在一年内参加法院竞争上岗,可获加分1分;四是与干部调整交流挂钩,考评结果连续两年为三等的部门领导,必须调整交流。(来源:华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