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核心业务系统
针对核心用户不同,综合管理平台分为三个层面,即平台管理系统、法院业务系统、法官业务系统。
平台管理系统主要处理全市平台软件开发、更新及系统维护,由市中院技术人员、开发维护人员使用。
法院业务系统主要处理在线服务平台、触摸屏系统、短信服务平台的内容维护、业务量统计等事宜,由各法院系统管理员(网管)使用。
法官业务系统主要处理当事答疑、材料收转等阳光司法业务,由法院内部法院使用。
6.1.2. 硬件环境
平台管理系统部署在市中院一台专用服务器上,法院业务系统、法官业务系统部门在各单位的内网服务器(或内网中转服务器)上。
6.1.3. 软件环境
根据阳光司法流程开发。
6.2.1. 平台部署管理
包括各单位、各业务系统IP、端口、数据库等参数配置。
6.2.2. 远程更新机制
包括内网客户端程序执行检查更新或主动更新;与数据库相关的表结构、数据表、存储过程批量发布、更新等机制。
站点文件(触摸屏、外网、法官业务系统)个性化程序高,由人工部署和更新;外网客户端程序由人工更新(在外网部署服务器端自动更新不安全)。
6.3.1. 组织结构维护
包括部门信息维护、组织结构维护等。
6.3.2. 人员信息管理
包括部门人员维护、人员信息维护、联系方式维护等。
6.3.3. 系统角色管理
包括系统角色定义、主菜单维护、子菜单维护等
6.3.4. 系统帐户管理
包括部门帐户维护、个人帐户维护、帐户密码维护等
6.3.5. 触摸屏管理后台
包括法院log、导航模型、栏目内容维护等操作。
6.3.6. 外网管理后台
包括外网log、导航模型、栏目内容维护等操作。当事人留言、法院回复查询,当事测评统计、外网访问量统计等查询。
6.3.7. 短信管理后台
包括发送短信查询、发送信息统计等功能。
7.1.1. 当事人服务模块
包括查看当事人留言、回复当事人留言、测评结果查询、证据材料下载等功能。
7.1.2. 服务数量统计
包括待办任务统计、回复结果统计等。可分别按部门、承办法官统计。
7.1.3. 当事人服务模块
包括各类测评结果的查询。如部门统计报表、个人统计报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