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晓丹
近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举办的第二届“执法公信力”论坛上,宁波市鄞州区法院院长张光宏作为全国法院系统的唯一代表,在会上作了《鄞州法院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信和权威》的主题发言,并播放视频短片,详细阐述了该院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信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
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让案件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
林先生是一家民营企业的部门经理。2012年7月,林先生因民间借贷纠纷来到鄞州法院打官司。这是他第一次踏进法院大门,在诉讼服务中心,他发现,立 案、法官约见、人民调解、信访接待等不同功能的窗口一应俱全。大屏幕上滚动显示着全院每一位法官的信息。在导诉员的指引下,林先生顺利完成立案,同时拿到 一个案件查询码。凭借这个查询码,林先生可以在鄞州法院门户网站上或是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查询到案件的进展情况。
3天后,林先生收到了一条来自法院的短信,案件的承办法官、开庭时间、审限以及相关内容都告知得一清二楚。当年8月,林先生的案件在鄞州法院第二审判庭正式开庭。
据悉,第二审判庭是鄞州法院现有的19个标准化数字法庭之一。庭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15分钟内自动刻录成光盘。数字化法庭同时还具备远程庭审、远程取证、庭审网络直播等功能。两个小时后庭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此后,林先生登录鄞州法院网找到了阳光司法服务平台,在输入姓名和案件查询码后,立案、受理、管辖异议、开庭等信息一目了然。他发现,开庭后的第3天,承办法官已完成法律文书的制作。林先生还通过该服务平台进行了视频下载预约,第二天就完成了庭审视频的下载。在对庭审细节进行反复观看后,林先生感叹:“法官对案件焦点问题梳理得很清晰,庭审程序很规范。”
案件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公正的审判是最大的司法为民。2012年开始,鄞州法院整合审判案件系统、数字法庭系统、执行案件系统和诉讼档案系统中的数据,率先开发出“阳光司法综合信息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鄞州法院外网、触摸屏、语音电话、短信等4种方式查询起诉立案、排期开庭、程序变更等关键信息。该平台曾被最高法院在韩国访问交流时作为典型模式予以介绍。
今年7月30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莅临鄞州法院,对鄞州法院通过信息技术推动司法公开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鄞州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已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打造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倒逼裁判文书事实清、依据足、说理透
裁判文书作为直接承载司法活动过程、判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司法“产品”,是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尺。
近年来,鄞州法院将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到鄞州法院网,通过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向公众演示裁判思路、展示裁判过程、公示裁判依据。通过利用 隐名软件将裁判文书中的除当事人姓名和名称之外的个人信息进行技术处理,删除文书中所涉及的个人隐私以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平衡司法信息公开与当事人隐私保 护之间的冲突。
裁判文书全面上网,带给法官的震撼、触动以及倒逼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鄞州法院民一庭法官王刚说:“裁判文书上网,意味着每一 份裁判文书都将接受公众的检查和评论,这就倒逼我们要更加谨慎地对待每一起案件,力求断案公正,说理透彻。”2013年以来,鄞州法院裁判文书上网 2085份,上网率达87.9%。
打造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案件执行透明化、规范化、便捷化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宪法确立的重要原则。不断深化、与时俱进的阳光司法工程,凝结了人民法院接受公众监督制约的信心与决心,抒写了人民法院追求公正、保障权益的责任与使命。鄞州法院在阳光司法道路上的不懈努力换来了可喜的成果。近年来,该院的上诉率、息诉息访率、二审改判瑕疵率逐年下降,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为破解执行难,鄞州法院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门户网站上设立“执行在线”专栏,并结合浙江法院网、浙江征信平台、各类报刊对被执行人的姓名、照片、家庭住址、执行标的等信息进行曝光,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
在执行过程中,打破“一人到底”的办案模式,采取执行权分段运行,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公开与此相对应的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发放等节点信息,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
2012年,鄞州法院在省高院指导下积极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试点,至今已先后在淘宝网上拍卖了机动车辆、机器设备、房产等物品,上线公告拍品15件,成交 10件,总成交额110万元,最高溢价率187.4%,累计为竞买人节省佣金5.5万元。真正“零佣金”和全透明的拍卖模式广受社会各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