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实施重点工作月考核季讲评制度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1/02 12:00

武功县实施重点工作

月考核季讲评制度

武功县不断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认真贯彻2003年9月全市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秦都现场会精神,制定出台了《武功县重点工作月考核季讲评暂行办法》和各项重点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从2004年3月开始对6项重点工作实行月考核季讲评。

实行月考核季讲评的重点工作是: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二牛”发展、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市容环境卫生等6项工作。各项重点工作分别由县招商局、发展计划局、农林局、计生局、政法委、信访局、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制订出月考核实施细则,并将年度目标任务按月分解下达。每项重点工作成立考核组,由县级主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为成员。各考核组每月实地检查考核至少1次,次季度首月10日前召开全县重点工作讲评大会,总结季度工作。讲评大会由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考委会主任通报考核结果,各项重点工作主管县级领导针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讲评,剖析原因,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每季重点工作考核第一名的乡镇或部门主要领导介绍经验,最后一名的乡镇或部门主要领导在会上表态发言。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县上将对每季讲评中的各单项工作第一名,挂流动奖牌并奖现金1200元,对各单项工作最后一名挂流动警示牌并罚600元,奖金和罚金在全县讲评大会现场兑现。重点工作季讲评与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相挂钩,季度考核结果中的各单项前3名,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分别增加3、2、1分;单项后3名,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分别扣减1、2、3分。另外,县上规定,季讲评考核结果与干部升降和优秀公务员评选相联系,连续两个季度同一单项重点工作处于首位的;连续两个季度三项以上(含三项)重点工作处于首位的,单位主要领导本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两个季度同一单项重点工作处于末位的;连续两个季度三项以上(含三项)重点工作处于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县委武发[2003]34号文件《中共武功县委关于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转变干部作风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并取消单位主要领导本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资格。

为了进一步增强月考核季讲评制度的效果,县上还于2004年7月份和12月份组织进行了重点工作现场观摩,要求各乡镇及部门定期将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二牛”发展等方面的突出实绩予以展示。以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