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 西 省 司 法 厅
陕司通(2008)144号
关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
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2008年度目标责任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于
一、考核工作的原则和依据
考核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同类同考、注重实绩、实事求是、群众公认、综合考评的原则,按照省厅下发的《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和有关规定进行。
二、时间安排
(一)厅考核办于12月1日对所有考核组成员进行考核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熟悉和掌握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二)对各市(区)司法局、厅直各单位的考核,从
(三)对厅机关各处(室)的考核,从
(四)鉴于警官职业学院8月份才移交我厅管理,目前学院各方面还在调整中,且未与厅签订目标责任书,所以警官职业学院今年自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厅考核办备案,明年正式纳入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之中。
三、考核组人员组成
(一)考核各市(区)司法局,从各市(区)司法局、厅机关抽调人员组成4个考核组,每组5人,由1名厅领导带队。第一组考核西安、渭南、商洛市司法局;第二组考核宝鸡、咸阳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第三组考核榆林、延安、铜川市司法局;第四组考核汉中、安康市司法局。
(二)考核厅直各单位,从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个考核组,每组5人,由1名厅领导带队。第一组考核省监狱局(益秦集团公司)、汉唐公证处;第二组考核省劳教局、律师协会。
(三)考核厅机关各处(室),从监狱局和劳教局抽调人员组成2个考核组,各由1名局领导带队。第一组考核办公室、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基层工作处、法规教育处、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第二组考核计划装备处、组织干部处、宣传教育处、司法考试办、机关党委、监察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法律援助中心。
(四)考核组人员抽调名额:市(区)司法局各抽调1人(共11人);厅机关处(室)各抽调1人(共15人);监狱局和劳教局各抽调5人;汉唐公证处、律师协会各抽调1人。
四、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各考核办要主动和厅考核办、考核组联系,做好有关会议组织、表格印制、文字材料提供、指标完成资料的搜集整理等工作。为省厅考核组抽调的人员必须为人正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确保考核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各市(区)司法局、厅直属各单位共性目标以《班子和队伍建设(共性目标)指标分解和评分标准》为准;厅机关各处(室)班子和队伍建设的指标按目标责任书中共性目标任务考核。
(三)各部门、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于
(四)培训人员
联 系 人:康长峰 罗 楠
联系电话:029—87293212
传 真:029—87292636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