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沉疴治顽疾-达州市机关效能建设综述之二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1/21 12:00

剑指沉疴治顽疾-达州市机关效能建设综述之二

    铁手腕出铁招,硬举措强推进。达州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完善行政效能制度,规范机关行政行为,创新绩效评估机制为重点,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和文风会风改革,确保了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强力度 审批改革抓集中
  5月30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胥健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推进会上指出:全市机关效能建设要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做好“自选动作”,在实施“务实改革”的基础上推进“务本改进”,在重点突破中实现整体推进。
  一时间,全市按照“最大限度地方便服务对象、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能够精简合并的审批事项予以合并。对比清理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批权限,重新梳理每一个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对现行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实行部门自查、全面清查、依法审查和内外对查,以自查申报、普遍清查、重点抽查、单个核对等方式,对市、县两级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实。对所有市、县两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过滤,一个单位也不放过,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采取上下核对,一个项目也不漏掉。由市、县法制局、审改办负责,组织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拟纳入审批范围的所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依法确定、精简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一律调整,该下放的一律下放,确保审批合法,精简有据,进一步精简了审批项目,优化了审批流程。
  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方案》,市编委在机关行政编制严格限制的情况下给效能监察室4个编制,落实专人抓效能监察,并下发了《关于市级相关部门设置行政审批科的通知》,市级相关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涉及3个以上科室的部门,设立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职能由2个科室承担的部门,将行政审批职能集中,交由1个科室承担,挂行政审批科牌子;行政审批职能由1个科室承担的部门,内设机构不作调整,在原科室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垂直管理部门也按此要求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对内设机构和职能进行相应调整,各部门成立的行政审批科成建制向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并一律以书面《授权书》形式授权首席代表,变“窗口受理”为“窗口办理”。同时,针对现行审批方式存在申报程序复杂、审批环节繁琐、审批周期过长、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重点企业、项目和工程的并联审批“绿色通道”机制,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有关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确定首办部门,实行首办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办、同步限时审批、统一回复意见的并联审批制度,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外地客商的连声赞扬。
  重投入 电子政务抓建设
  行政审批业务软件系统、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效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硬件工程。全市各级在财力相当紧张的情况下共投入资金710多万元,其中市本级投入113.4万元,集中购买电子政务“三大系统”所需软、硬件设备,及时安装调试。4月29日,如期实现省、市、县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开通运行,已将电子监察系统终端分别接入市委书记、市长和纪委书记以及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县(市、区)纪委书记等领导办公室,确保了市、县各级领导随时了解各窗口及工作人员工作状况和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情况。并针对各地面临的突出问题,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还专门成立督查指导组,对“三大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业务培训。同时,加快了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咨询、预审和审批。充分发挥了“实时监察、预警预告、统计分析、信息服务”功能,实现了审批办件网络化、程序化、规范化。它的建立和完善使行政审批由以前的事后问责转变成了现在的事中监督,对办事群众的承诺和服务变得更加现实和具体。

  全方位 制度保障抓完善
  按照“创新改革、强化职责、从严管理”的要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市委、市政府及时制发了《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服务承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同一事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或同一部门不同业务科室的,实行牵头单位、牵头科室首问负责,明确主次责任,完善首问登记、接待、考核和保障监督等项制度。同时,树立“有诺必践”的意识,对违背承诺、失信于民的,严肃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言出行随、行必见效。并根据行政审批流程图,逐项确定标准办理时限,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环节,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超时默认制。为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和投诉中心的作用,制定了行政效能告诫和投诉处理等配套办法,全面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明确了行政审批监督岗位,重点监察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及岗位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未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它申报事项的监察。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组织监督作用,设立机关效能投诉监察中心,建立起了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究的投诉工作网络。开展效能综合监察和专项监察,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投资者、新闻媒体和群众代表中聘请一批效能建设监察员,重点监督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监督热点部门、热点岗位、热点环节的效能情况,监督投资者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把督查督办贯彻于效能建设的全过程。
  大清理 行政行为抓规范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行政策清理。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施调查研究、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制度。市政府修订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政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执法权限,减少执法层次,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要求,实施的行政职能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虽有法定依据,但不符合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要求的和虽有法定依据,但与现实管理要求不相适应、达不到管理目的的;调整行政机关以批代管,明显不具备审批性质或特点的,或通过事后监督、日常监管可以实现管理效果的等。同时,在精简审批事项的同时,重点做好优化审批流程工作,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进一步改进规范行政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时限,确定行政审批各环节、各岗位标准办理时限,在网上直接生成问责。
  按照依法依规、主体明确、权责一致、上下对应、注重实际、有利发展的原则,实施行政性和事业性收费清理。对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权利重叠和职责不清的问题进行了专项集中清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权限和职责,由一个部门办理;对多个部门负责的,明确主办部门以及相应的职责和运行程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发展要求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推进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脱钩。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调查的通知》,使脱钩工作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彻底清理,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各行业协会的基本情况和开展活动情况。相关部门从本部门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机构、场地、人员、职能和财产、财务等方面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优化了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了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

  讲程序 政务公开抓透明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方便群众、有力监督”的原则,完善了政务公开,建设了阳光公正服务型政府。全市除涉及国家保密法规明确规定不能公布的事项外,对项目审批、办证办照、批钱批物、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做到“依法公开、客观真实”。通过编制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政府公告、政府网站、公示栏、建立电子触摸查询系统等方式,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窗口权限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各种形式予以公开。切实做到阳光、透明,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避免暗箱操作及可能引起的种种弊端。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编制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依法办理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事项,探索建立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信息网络和新闻公开制度,定期发布公开制度。同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等政务公开载体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公开政务信息的作用。并出台了《达州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实施办法》,推动教育、医疗、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的办事公开。
  求实效 文风会风抓改进
  2月28日,全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全市上下形成了一股真抓实干改进文风会风的良好风气。全市推行“无会日制度”和全市性会议审批制度、行业性会议备案制度及定期通报制度蔚然成风。坚持“严、缩、简、变、降、重”六措并举,切实精简会议,改进文风。严格执行会议报批制,凡是组织召开全市性会议必须报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后方可召开,严格控制和减少各类纪念会、研讨会和表彰会;实行“无会日”制度,周一、二、三不召开由各县(市、区)委书记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会议;提倡开短会、说短话,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市级各部门召开的专业性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全市性会议主题工作报告控制在1小时内,其他工作报告不超过半小时,单位发言和会议主持人结束时讲话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对市级领导出席会议作出明确规定,全市性重大会议由市主要领导出席,专业性会议只由市分管领导出席;一般只安排1位领导讲话;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凡与会议内容关系不密切的人员一律不参加;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和已经覆盖到各级各部门的内部网络,多开电视电话会议、视讯会议,让参会人员就地就近参加会议。降成本,严格控制各种各类会议时间、参加人员、出席领导,严格管理和审核会议活动经费,会议成本逐步下降;市委、市政府把对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督查作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杜绝仅以会议传达会议,着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各级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干工作、抓落实。
  严考核 绩效评估抓创新
  按照定性、量化、简便、规范、可行的要求,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评价和奖惩激励体系。出台了《达州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绩效考核对象为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处级及以下干部、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考核内容包括岗位目标考核和岗位绩效反应考核。岗位目标考核是对本职岗位设置的考核要素与量化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在岗位目标责任内表现出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和贡献等;岗位绩效反应考核是对岗位绩效的外部反映情况的考核,重点考核服务对象、基层群众、各级组织和监督机构对岗位绩效的评价、反馈,并设置加分或减分的具体条件。考核办法按照个人总结、群众评议、领导评价、绩效反应考核的方法步骤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并分绩效突出、绩效比较突出、绩效一般突出、绩效较差四个等次,与年度目标奖挂钩。同时,相继出台了《综合目标管理的意见》、《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机关效能建设民主评议办法》、《机关干部绩效考评办法》、《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并在达县和市农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环保局开展了政府绩效评估试点。为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科学评定机关干部管理和服务效果,纪检监察部门还加强了对干部绩效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考核纪律,造成考核严重失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