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1/30 12:00
武功县200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富裕、文明、诚信、和谐新武功,不断推动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年度工作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如下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单位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考核内容
1、“创选评”竞赛活动(46个部门)
2、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2个乡镇)
3、精神文明建设平时工作
三、考核标准
1、“创选评”竞赛活动考核标准
(1)有完善的组织机构(8分)
(2)有活动记录档案(8分)
(3)层层签订任务书(8分)
(4)有具体科学的考评标准(8分)
(5)有季度、半年、年终评比结果并坚持评差(8分)
(6)有固定的考核结果公布栏(8分)
(7)有服务热线电话和投诉电话(8分)
(8)有义务监督队伍(8分)
(9)有行风测评和征求意见箱(8分)
(10)有服务承诺和服务措施(8分)
(11)加强诚信建设,认真查处不文明、不诚信行为(8分)
(12)晋升一个文明单位档次(12分)
2、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14分)
(2)广泛评选“十大孝子”、“十大贤媳”和谐家庭”及文明村镇,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14分)
(3)乡镇机关干部切实转变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真心实意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谋利益,群众满意。(14分)
(4)模范执行规划、卫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制定卫生保洁制度,垃圾不乱倒、脏水不乱泼、禽畜不乱放、柴草不乱垛、物料不乱堆、消灭卫生死角(14分)
(5)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广大村民养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14分)
(6)重视科教兴农,积极推动农业新技术,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4分)
(7)大力弘扬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和集体主义精神,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心群众生活,重视农村医疗保健,孤寡老人困难户得到照顾,建立和谐的人附关系。(16分)
3、平时工作:积极参与并完成县文明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100分)(具体分值根据任务确定)
四、考核程序
由考核领导小组每半年考核一次,奖励一次。
五、考核奖励
资金共5万元,其中上半年2万元,年终3万元。上半年“创选评”竞赛活动奖8000元,其中最佳单位10个,每个奖励600元,优秀单位10个,每个奖励200元;上半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奖7000元,其中最佳乡镇5个,每个奖1000元,优秀乡镇5个,每个奖400元,平时工作,上半年奖5000元,根据各乡镇、各部门平时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确定,奖励10个单位,每个奖500元。下半年“创选评”竞赛活动奖12000元,最佳单位10个,每个奖900元,优秀单位10个,每个奖励300元。下半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奖9000元,其中优秀乡镇5个,每个奖1200元,优秀乡镇5个,每个奖600元,下半年平时工作奖9000元,奖励10个单位,每个奖900元。
六、考核机构
组 长:王亚娥
副组长:王丽君 姚萌霞 王俊峰
成 员:朱小团 王孝文 刘文海 王建峰
贾小轩 黄长怀 田 凯 董建谋
冯小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王建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小利兼任副主任。
七、本细则由县文明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