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2007年度园区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1/30 12:00
武功县2007年度园区建设考核实施细则
      
  为加快园区建设步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对园区建设进行考核,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核范围
  台资工业园区、锅炉工业园区、大庄纸业园区、苏坊工业园区、大庄农业示范园区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工作责任(10分):园区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得2分;目标任务具体得2分,工作时效性强得3分,工作措施得力得3分。
  2、基础建设(30分):园区规划到位、布局良好得5分,实现水通得5分,电通得5分,路通得5分,征地到位得10分。
  3、企业入驻(30分):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得20分,超任务一个加10分。台资工业园区2个,锅炉工业园区1个,苏坊工业园区1个,大庄纸业园区1个。
引进500万元以上企业得10分,超任务一个加5分。台资工业园区3个,锅炉工业园区3个,苏坊工业园区1个,大庄纸业园区1个,大庄农业示范园区2个。
  4、管理服务(30分):园区有较强的管理服务功能。
  ①制定加快园区建设,鼓励园区发展措施,且服务到位得5分;
  ②做到办理手续“一条龙”服务得5分;
  ③推行园区管理信息化和网上招商引资得10分;
  ④协助入驻企业搞好服务,确保入驻企业按计划实施工程建设得10分。
  以上目标任务完成不到位适当扣分。
  三、考核时限
  每季度未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由考委办会同联合督查室、计划发展局、统计局、财政局深入现场测评打分。
  五、奖励措施
  每季度奖励前三名,第一名奖励1万元,第二名奖励8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超任务引进千万元以上一户企业奖励1万元,超任务引进500万元以上一户企业奖励5000元。
  六、本办法由县考核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