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2007年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考核实施细则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调动各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积极性,督促落实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任务,明确目标,强化督查,从严考核,推动工作。按照“武功县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特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包扶县级部门、承担任务示范村。
二、考核内容
1、产业发展。以畜牧、劳务输出、三产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主导产业特色显明,效果突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增长率达30%以上。
2、村庄建设①村有规划(村庄规划、经济发展规划)。②积极实施“五化”即街道硬化、村庄绝绿化、亮化、美化、新化;“四改”既改水、改炕、改圈,力争街道硬化率、亮化率100%,绿化、美化、新化率达80%以上;自来水入户率达100%,改坑、改厕、改圈率达60%以上;③实施村村通工程,电话、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80%以上。
3、公共事业发展。①全面实施“五室”,即:党支部和村委会办公室、医疗卫生室、党员活动室、农民文化活动室和休闲娱乐场所。②村有标准化学校,适龄儿童率达100%。③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
4、农民培训。①村有培训阵地,有专业技术员及教材;②以农村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使每个邀请有关专家教授做实用技术讲座两次以上,提高农村后备劳动力素质。
5、乡风文明。①以创建文明生态村为龙头,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和公共设施管理制度。②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③积极创建“十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治模范村”等活动。④推行优生优育,提高人口质量。(10分)
6、班子建设。①村两委会班子健全、并卓有成效开展工作。②大力开展“五个好”创建活动,五好率达80%以上。③村上实行村民主自治,民主管理,村务公开。(15分)
三、考核办法
(1)示范村考核实行月督查、季考评、年终按季考评江总得分排名,实施奖励。
(2)对包扶部门、乡镇按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综合考核排列名次给予奖励。
(3)凡列入省、市、县观摩会议的示范村,每次分别加奖各10分、5分、3分(示范村所在乡镇、包扶部门同时加分)。
四、奖罚办法
1、县上年内拿出10万元进行奖励,对25个示范村、25个包扶部门、12个乡镇按考核进行奖励。
2、具体标准,示范村按季考进行奖励,第一季度评选前三名,各奖励3000元、2000元、1500元,第二、第三季度评选前六名,各奖励4000元、3000元、2000元,第四季度评选前八名,各奖5000元、4000元、3000元。包扶部门及乡镇分半年、年终二次给予奖励,各评选前六名,乡镇奖励3000元、2000元、1500元,部门奖励2000元、1500元、1000元。
3、对工作不到位,任务落实的后1名乡镇,包扶部门和示范村进行处罚,年终罚乡镇1000元,罚包扶部门1000元,罚村500元。
五、本细则由县新农村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