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市直部门、窗口单位目标考核指标体系(100分)
业务目标(70分)
市分管领导: 责任人:
序号 |
项 目 |
目 标 内 容 |
分值 |
考 核 部 门 |
1 |
业务目标 |
|
|
市分管领导及 市直考核组 |
2 |
目标管理考核 工 作 |
|
2 |
市直考核组 |
3 |
依法行政 |
|
4 |
市法制局 |
4 |
公共行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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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5 |
老干部工作 |
|
3 |
市委老干部局 |
注: 1、需考核依法行政、公共行政服务和老干部工作项目的部门(单位):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编办)、市交通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国税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和渔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气象局、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市外经贸局(招商局)、市经贸委、市劳动保障局、市煤炭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服务业办、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2、需考核依法行政和公共行政服务项目的部门(单位): 市国家安全局、市残联、市地税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外事办、市环保局、市安监局。
3、需考核依法行政和老干部工作项目的部门(单位): 市委办公室、市档案局、市信访局、市纪委(监察局)、市民经委、市审计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农机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侨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局、市史志办、市统计局、市人行、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盐务局。
4、需单考核依法行政项目的部门(单位):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老龄办、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市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枣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资委、市仲裁委、市银监局、市烟草专卖局。
5、需单考核老干部工作项目的部门(单位): 市委党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接待处、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文联、枣庄日报社、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政府调研室、枣庄学院、枣庄技术学院。
6、不需考核以上三项或其中一项的部门(单位): 市委政研室、市委台办、市科协、市侨联、市社科联、市委政法委(综治办)、市委610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体育总会、市红十字会、市老年体协、市贸促会、青岛海关驻枣庄办事处。该项目分值请加入本部门(单位)业务目标分值中去。
公共目标(30分)
市分管领导: 责任人:
序号 |
项 目 |
目 标 内 容 |
分值 |
考核部门 |
1 |
党的建设 |
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情况 |
5 |
市委组织部 |
思想建设情况 | ||||
组织建设情况 | ||||
制度建设情况 | ||||
群众满意程度 | ||||
2 |
党风廉政建设 |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5 |
市纪委 (监察局) |
完善党内外监督制度 | ||||
纠正不正之风 | ||||
实行政务公开 | ||||
提高行政效能 | ||||
落实行政过错追究制度 | ||||
3 |
精神文明建设 |
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宣传、教育和研究,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 |
5 |
市委宣传部 |
弘扬主旋律,培育和宣传先进典型,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无重大负面报道 | ||||
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 ||||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 ||||
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 ||||
4 |
社会稳定 |
开展建设“平安枣庄”活动,认真落实维护社会 政治稳定和创建“平安枣庄”的各项措施 |
5 |
市委政法委 |
健全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 ||||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情况 |
3 |
市信访局 | ||
群众信访事件处理情况 | ||||
5 |
高绩效机关创建 |
健全领导机制,加强科室建设,经常开展创建活动,形成机关文化品牌 |
3 |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
6 |
招商引资 |
招商引资指标完成及服务成效 |
4 |
市外经贸局 |
外商投诉情况 |
注:对市发改委、市服务业办、市民经委、市经贸委、市建委、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煤炭局、市旅游局等九个经济工作主管部门(单位)考核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对其他部门(单位)根据其职能考核为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服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