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加快“三化四区”建设步伐,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区政府决定加大绩效考核工作力度。为此,特制定《北京市朝阳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的对象及考核内容
(一)考核的对象
实施“目标管理、双百考核”是效能监察及政风、行风建设的综合性考核,包括硬指标和软指标的考核。硬指标考核的对象是指区政府折子工程、为群众办实事和奥运工程的牵头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软指标考核的对象是指40个区政府职能部门。
(二)考核内容
1. 硬指标监督考核的内容
根据《朝阳区效能监察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考核。(1)本年度区委、区政府年初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2)区政府折子工程任务完成情况;(3)区政府公布的本年度为群众办实事的任务完成情况;(4)奥运工程的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 软指标监督考核的内容
根据《朝阳区优化发展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内容进行考核。一级指标包括队伍建设、制度措施、规范服务、依法行政、公共评议5方面内容;二级指标是指在一级指标下延伸的40项具体内容。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指导、部署全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推行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具体实施工作。由区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软硬指标的检查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折子工程和为群众办实事的检查考核;区计委负责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工程工作程序的检查考核;区法制办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内容的检查考核;区人事局负责公务员队伍的检查考核。
三、考核人员的组成及考核形式
(一)考核人员的组成。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政府特约监察员、街乡主要领导及社区代表、驻区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组成。
(二)考核主要采取五种形式:(1)网上评议。在区政府网站(www.bjchy.gov.cn)网上评议系统上增设打分评议平台,由考核人员对被考核单位满意度情况进行打分测评;(2)暗访。通过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政府特约监察员组成的检查测评组对被评单位进行暗访,了解真实工作情况;(3)问卷调查。通过向百姓发调查问卷,使百姓参与民主监督;(4)向驻区企业代表和服务受益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由相关企业和服务受益者打分评议;(5)被评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进行互查、互评。
四、考核方法及步骤
(一)考核方法
1. 日常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测评组,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2. 半年抽查。每年7月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择部分本年度承担区政府重点工作较多的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抽查。
3. 年终考核。由街乡主要领导、社区代表、驻区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对政府职能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打分;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评定意见及整改建议,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二)考核步骤
1. 由领导小组年初制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 部门制定措施及自查,对软硬指标涉及的单位和部门,根据领导小组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具体措施,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3.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检查,对各项考核内容做出评价,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 确定考核等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民主测评和各种形式考核结果,确定各单位考核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及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
1. 对按规定时限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群众满意率较高,综合成绩在90分以上,或在同行业中达到一流水平,受到国家及市级表彰的工作部门或单位,确定为优秀。
2. 对按规定时限较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综合成绩在80分以上的工作部门或单位,确定为良好。
3. 对按规定的时限基本完成工作任务,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的工作部门或单位,确定为一般。
4. 对无故未按工作时限完成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工作质量差,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下的部门或单位,确定为较差。
(二)奖惩措施
1. 加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的奖惩工作。每年初召开上一年度表彰奖励大会,对考核评定为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并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增加该单位年度国家公务员考核中优秀和受奖励人员指标;对考核评定为较差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结果,同时减少该单位年度公务员考核中优秀和受奖励人员指标。
2. 考核要以上年度的考核结果为基础,在原有基础分上有进步的单位,作为本年度表彰的重点单位,进步程度作为重要考评依据。同时建立连续的跟踪监督机制,上年度考核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作为本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单位,实行挂帐,检查整改情况。
3. 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区追究损害发展环境行为责任暂行办法〉的通知》(朝政发[2003]21号),加大查处优化发展环境中违纪违法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对工作中失职、失察,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附件:1. 朝阳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朝阳区效能监察评价指标体系》
3.《朝阳区优化发展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一:
朝阳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陈 刚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张 洋 区委副书记、区纪委书记
辛燕琴 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戴继楼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孙世超 副区长
宋连娣 副区长
李 国 副区长
关三多 副区长
佟克克 副区长
束 为 副区长
姚庆筱 副区长
成 员: 王 春 区政府办主任
辛荣军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主任
陈 捷 区计委主任
刘 勇 区法制办主任
陈家康 区监察局局长
郑 煌 区人事局局长
霍 利 区政协城建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
办公室主任: 陈家康(兼)
副 主 任: 盛国敏 区纪委常委、纠风室主任
邸 刚 区法制办副主任
曹春霞 区人事局副局长
附件二:
朝阳区效能监察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方法 责任单位 指标分值 指标得分
工作任务(10分)
1.工作机制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2
2.目标分解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3
3.进度计划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1
4.安全预案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4
工作管理(15分) 5.公示和招标制度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3
6.责任追究制度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4
7.重大资金使用情况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7
8.档案材料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1
工作绩效(35分) 9.完成时间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5
10.完成效果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10
11.创新举措及成果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6
12.法纪遵守情况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7
13.事故避免情况 资料和调查 检查组 7
公共评议(40分)
14.承办单位自我评估 自评报告 检查组 1
15.企事业单位评议 问卷 统计组 3
16.社区居委会评议 问卷 统计组 5
17.职能部门相互评议 问卷 统计组 2
18.政府主管部门评议 问卷 统计组 4
19.新闻媒体反映 问卷 统计组 3
20.人大评议 问卷 统计组 5
21.政协评议 问卷 统计组 5
22.直接受益者满意度 问卷 统计组 6
23.市民满意度 问卷 统计组 6
附件三:
朝阳区优化发展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方法 责任单位 指标分值 指标得分
队伍建设(10分)
1.廉政状况 问卷 统计组 3
2.职业道德教育 调查表 检查组 2
3.思想政治教育 调查表 检查组 2
4.业务培训 调查表和材料 统计组 1
5.等级证书 调查表和检查 统计组 2
制度措施(17分) 6.领导集体决策制度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1
7.优化环境工作研究 会议记录 检查组 1
8.政务公开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2
9.政府采购制度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1
10.民主监督制度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2
11.责任追究制度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2
12.自查自纠措施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2
13.挂帐改进结果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3
14.优化环境创新举措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3
规范服务(18分) 15.首问责任制 调查表和抽查 检查组 2
16.一次性告知 调查表和抽查 检查组 2
17.便民利民措施 抽查 检查组 3
18.服务接待礼仪 抽查 检查组 2
19.服务文字材料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1
20.网上信息服务 检查 检查组 1
21.领导接待日 抽查 检查组 2
22.群众意见答复率 调查表和问卷 统计组 3
23.服务工作研究 资料和检查 检查组 2
依法行政(10分)
24.相关法规学习 调查表和材料 检查组 1
25.文明执法规定 调查表和抽查 检查组 2
26.违法违纪件数 调查表 统计组 3
27.行政败诉件数 调查表 统计组 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检查方法 责任单位 指标分值 指标得分
公共评议(45分) 28.自我评估 自评报告 统计组 1
29.服务受益者调查 问卷 统计组 4
30.街乡评议 问卷 统计组 5
31.企事业单位评议 问卷 统计组 2
32.人大评议 问卷 统计组 4
33.政协评议 问卷 统计组 4
34.新闻媒体反映 调查表和材料 统计组 3
35.荣誉称号个数 调查表 统计组 1
36.政务公开满意度 问卷 统计组 4
37.服务态度满意度 问卷 统计组 4
38.办事效率满意度 问卷 统计组 4
39.办事结果满意度 问卷 统计组 5
40.办事文明公正满意度 问卷 统计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