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明确2009年目标任务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2/04 12:00

崇明明确2009年目标任务

   12月30日下午,崇明县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对提交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总结2008年县政府主要工作,明确2009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并部署当前阶段工作。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提交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

  随后会议对2008年县政府工作作了总结。2008年,崇明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周密部署,扎实工作,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继续协调、较快发展,顺利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2008年,全县预计实现增加值137.7亿元,同比增长12.1%;实现财政收入50.7亿元,同比增长19.4%;其中县级财政收入21.97亿元,同比增长18.67%。新农村建设有力推进,重点地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进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继续加强,各项社会事业有新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会议提出,2009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增加值增长10%左右,县级财政收入增长6%左右;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4%,环保投入占增加值比重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增长3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以上;新增就业岗位85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市下达指标之内;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会议提出2009年政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第一,推动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第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第三,实施投资拉动,持续加大重点地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第四,大力推进各项生态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第五,深化各项改革,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第六,继续创新科教机制,促进各项社会事业进步;第七,努力改善人民生活,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第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切实提高行政能力。

  会议还就当前阶段性工作作了部署,要求各乡镇和部门切实把政府新近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2009年工作要早安排,早部署;高度关注困难群众生活,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精心组织安排,丰富节日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