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节能降耗确定2009年工作目标
2009年淄博市万元GDP能耗同比下降5.8%,争取下降6.8%。这是淄博市经贸委、市节能办印发的《2009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的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目标。
2009年,淄博市将依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确保完成淘汰立窑水泥工作任务。继续开展“土小”企业综合整治活动,加快淘汰小焦化、铁合金、小造纸、小玻璃、小火电等落后产能。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出“三个节能30项(第二批)”,推广一批节能技术和装备,实施一批节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做好节能项目申报工作,力争有15个左右的项目列入国家、省重点支持计划。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布2009年度清洁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引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企业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根据省经贸委要求,已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再次参加评审时,要同时提交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开展节能专项监察活动,组织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情况进行专项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