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06年就业再就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2/04 12:0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市就业再就业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
(六政办[2006]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六政[2006]18号)精神,现就做好2006年度全市就业再就业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2006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要点》(六再就[2006]2号)为主要考核内容,以“2006年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标准”(附后)为主要考核依据,按照百分制的方法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程序
  1、自评。各县区于2006年底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于2007年元月中旬报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考核。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评组到县区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中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和暗访的方法,对县区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核查。
  3、评比。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对各县区的综合考核情况,在征求市安监局、综治办、计生委等“一票否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评比表彰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三、奖励办法
  对综合考评得分居前三名的县区,由市政府授予“就业再就业工作先进县区”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负责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2、市就业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所联系县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3、各县区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待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不得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加考评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