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关于分解下达市经委2007年绩效工作目标的通知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2/04 12:00

 

2007年市经委各部门绩效工作目标

  办公室:

  1、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妥善安排领导活动,确保重大事项和会议及时有效开展。做好上级领导和委领导班子确定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批示件的分解、执行和督办,并确保100%督办完成。

  2、按时、按要求完成市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走访率达到100%、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组织并协调其它部门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协助完成理顺机关各部门及委系统各单位职能。

  4、公文审批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精简机关发文数量,把好全委机关公文办理质量关,积极推行网上公文审批,经委发文100%通过网络签批,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公文审批。

  5、100%管好密件,绝不发生一起泄密事件,严格印章管理,确保不发生一起私自用印事件。

  6、严格实行“三合一”制度(案卷类目、归档范围、保管期限),按省一级标准规范要求,年内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7、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报送条数和调研信息的上报数和采用数达到市委市政府要求,确保全年信息报送量90条以上,在市直单位名列前茅。

  8、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依法依规解决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做好市长信箱、市长专线涉及我委事项的处理工作,回告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9、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无违反相关规定的事件发生。继续协助开展清理工业系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100%完成工作任务。

  10、保障机关后勤服务,做好机关车辆管理和调派,保证机关工作正常用车;全年各种会议及接待活动,基本无差错。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在办公用房、工作用餐等方面力求有大的改善。

  11、加强机关财务建设,做好财务预决算,保障机关日常开支和全年经费的合理使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完成工资套改及软件改版升级工作。

  12、严格值班管理,部门内部不发生刑事案件、火灾和责任事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关安全)达标。

  13、配合综合处做好机关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工作,本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上年有所提高。

  14、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各区经贸委、委机关各处室、委二级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基层、机关及群众满意度达100%。

  综合处:

  1、做好机关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工作,本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上年有所提高。

  2、完成桥梁与钢结构产业、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专题调研。

  3、按时、按要求完成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综合性汇报材料及经委综合性文稿的起草。

  4、组织制定我委《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按月通报目标执行情况,协调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标管理工作质量达100%。

  5、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各区经贸委、委机关各处室、委二级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基层、机关及群众满意度达100%。

  政策法规处:

  1、认真做好《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和一系列宣传培训工作。建立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积极配合市政府和委办公室承办好武汉“2007中国企业500强发布暨高层论坛”。

  3、积极协助市政府出台《武汉市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

  4、抓好全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努力改善企业软环境,考核达标率达到95%,抓好软环境投诉督办工作,投诉办结、办复率达到95%。建立全市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网络。

  5、组织好委机关贯彻实施《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杜绝机关干部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

  6、按照全市普法领导小组的要求,会同机关党委全面完成本委及直属单位“五五”普法年度任务。

  7、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武汉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等20户协会的协调服务工作,企业及基层群众满意率达100%。

经济运行处:

  1、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3%以上。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5%以上。

  3、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不含阳逻电厂)下降4%。

  4、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在125%以上。

  5、做好重点高耗能行业和耗能大户的节能降耗工作,65户重点耗能企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下降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6、配合区级经济处完成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在上年基础上净增100户。

  7、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武钢等130户生产或能源跟踪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企业及基层群众满意率达100%。

  科技进步处:

  1、组织实施企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五项:武钢江北基地(5亿元)、南车武汉基地(12亿元)、武烟(6.2亿元)、武重(7亿元)、汉南华中印务包装园(1亿元)等5个市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资31.2亿元。

  2、继续抓好30项重大技改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年度投资120亿元,增长20%;投产和部分投产项目达15项以上。

  3、配合经济运行处完成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4%。

  4、指导推进388项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在建技改项目建设,其中完工投产项目达100项以上。

  5、完成今年市本级财政挖潜改造资金预算项目计划1.26亿元的执行任务。

  6、初步提出推进352户企业拟实施搬迁改造的工作方案。

  7、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资金项目20项。

  8、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武钢等35户投资过亿元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企业及基层群众满意率达100%。

  电力处:

  1、修订和完善全市重点企业的保电方案、电力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工作方案、电力紧张的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审核修订2007年《武汉电力系统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和《武汉电力系统紧急事故限电序位表》。

  2、做好小火电专项治理工作,2007年年底前武汉市关停9台共21.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3、配合经济运行处完成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4%。

  4、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全市供用电事务协调办结率达98%。

  5、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武钢等12户用电大户的协调服务工作,企业及基层群众满意率达100%。

  军工大厂处:

  1、准确、及时的完成监控化学品数据采集和宣布工作,元月20日前完成2007年度全市监控化学品数据采集和年度宣布,8月30日前完成全市监控化学品2008年度预计宣布工作。

  2、督导达到国际核查阈值的重点监控化学品企业做好迎检预案及其它准备工作,保证顺利通过国际核查。

  3、督促我市民爆企业做好民爆仓库安全管理,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引导和指导全市民爆企业联合重组工作。

  4、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武昌造船厂等28户军工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企业及基层群众满意率达100%。

  经济信息与监测处:

  1、保证委机关办公网的正常工作率在95%以上。经委互联网站信息更新率95%。经委机关计算机设备完好率90%;完成经委网站及局域网升级;6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网上更新。

  2、继续做好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用好政府对企业信息化项目补助资金,总结推广示范项目中好的经验,增强企业信息化的推进力度。

  3、督促企业完成2007年10个信息化示范项目的实施,并做好全年的适时跟踪服务。

  4、做好企业信息化的技术指导、组织企业不同层次的专业培训3次。

  5、搞好全市企业信息化现状的调研工作,写出《武汉市2008年工业企业信息化调研报告》;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

  6、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武锅等25户企业信息化试点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企业及基层群众满意率达100%。

政治处:

  1、争创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2、根据《党政机关干部任用工作条例》和委机关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委机关及委属单位的干部组织结构,做到处及处以下各层级职位100%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产生,为委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完成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下达的各项培训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4、贯彻《公务员法》,完成实施《公务员法》的相关工作。制定《市经委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5、按照市委农办的工作要求,完成市农村扶贫十七工作队的工作,确保农村工作队所属的四个驻点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没有一票否决情况发生。

  6、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经委离退休办等12户委二级单位及对口帮扶点的协调服务工作,企业及基层群众满意率达100%。

  机关党委:

  1、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2、按要求完成创建文明城市相关工作任务。

  3、组织完成“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七大献礼”系列主题活动。

  4、按要求完成对口帮扶农村的有关工作。

  5、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监察室、办公室继续加强党员干部法制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关于规范公款接待、严禁党员赌博、带彩娱乐和公款旅游等要求,保证委机关及委属单位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人和事情发生。

  6、配合综合处做好机关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工作,本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上年有所提高。

  7、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各区经贸委、委机关各处室、委二级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基层、机关及群众满意度达100%。

  监察室:

  1、协助委党组切实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市管干部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处级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有案必查,违法违纪必纠;机关干部不发生刑事犯罪。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

  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相关精神,按照《市经委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武经党组[2007]3号)相关要求和责任分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部门无行政投诉、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纪律规定的人和事发生。

  3、严肃治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和赠送“小红包”、私设“小金库”滥发钱物以及党员干部生活作风不拘“小节”等问题。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六条规定”和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的“五条纪律”,做好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公款出国(境)活动的清理。

  5、参与对委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委内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工作,充分发挥监察职能的作用。

  6、配合综合处做好机关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估工作,本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上年有所提高。

  7、做好服务对象的协调服务工作,在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廉政情况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工作职能,重点做好各区经贸委、委机关各处室、委二级单位的协调服务工作,基层、机关及群众满意度达100%。

  附:
党风廉政及机关建设目标

  (此目标针对所有目标责任处室)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相关精神,按照《市经委2007年反腐倡廉工作重点》(武经党组[2007]3号)相关要求和责任分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本部门无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纪律规定的事发生。

  2、本部门无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的人和事发生,无泄密事件发生。

  3、按时按要求完成机关文明创建的相关工作。

  4、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市人大政协议提案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督办件,确保提案代表对议提案办理的通过和满意。

  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做到企业、基层、个人来访、信访工作回告率达100%,办结率达100%;处室干部无非正常赴京上访或集体赴省市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