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23号)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任务,坚持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突出亮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方针,现就我市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提出如下要点暨目标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郑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抓住加快实现“十一五”规划的有利时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从“抓培训、抓就业、抓维权”入手,重点解决农村劳动力求职技能和就业服务问题,切实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使农村劳动者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障,实现“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达到农村劳动力稳定性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的目的。
二、工作目标和转移就业标准
工作目标:全市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1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专业技能补贴性培训8万人。
转移就业标准:在第一产业领办、创办或承包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和项目,有固定收入;向城镇或非农产业转移直接进入第二、第三产业就业或经商,有固定收入,均可视为实现转移就业。
三、工作要点
(一)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上实现创新。
1.加强全市农村劳动力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的动态管理。在招生、培训质量、考核(职业技能鉴定)等方面制定规范的措施,对不合格的定点培训机构及时调整,经教育仍不整改者,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的资格。同时,以县乡为重点,及时调整、补充一批新的定点培训机构,重点培育建设一批示范和带动作用强的农民工培训基地,也可以从本地的各类企业中,选择管理水平高、标准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作为实习实验基地,营造理想的实训环境。要编制和应用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性职业培训及职业介绍网络程序,与全市定点培训机构联网,提高工作效率。
2.继续推广“1+3”的培训模式和“校企联合”办学经验,扩大培训规模。当前,要重点搞好餐饮、保安、建筑、制造、缝纫、家政等岗位技能培训,同时辅之以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引导性培训,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3.实行订单培训,增强针对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定点培训机构要加强与用工单位沟通联系,结合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培训。
4.抓好资金投入,管好、用好培训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资金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培训资金的现象。市财政局、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及就业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培训经费的配套和使用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教育、农业、扶贫、工商、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业务和实际,大力开展培训工作。
5.开展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创业观念,掌握创业技能,提高创业效益,吸纳和带动一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营造宽松环境,努力在农村劳动转移就业服务管理工作上实现创新。
1.加强专业市场建设。以充分开发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劳动力市场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力求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加强劳动力市场“三化”建设,力争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强化就业服务功能、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以及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2.畅通信息渠道,将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各县(市)、区要利用各部门的网络资源共同建设一个集培训信息、用工信息、相关政策发布为一体的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使经过培训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尽快、尽早实现就业。各相关部门应齐心协力、互相配合,建好“两库”。一是建立劳动力资源库。进一步澄清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底子,搞好求职登记工作。要将已取得一技之长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情况上网公布,以便用工单位根据需要择优录取。同时,还要将举办的培训班的相关内容公布,以便农村富余劳动力根据自身情况和就业取向进行选择。二是建立动态的用工信息库。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将各类用工需求包括市内有关单位的用工需求及时上网公布;乡镇企业管理部门也要将新引进企业的用工需求和现有企业的空岗情况上网公布。各县(市、区)、乡镇的劳动保障部门和乡镇企业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具体情况和网上的用工信息,积极组织本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培训,推荐培训合格的人员到相关企业应聘上岗。各级科技和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网站和信息平台的建设,给予必要的人力和财力的支持。
3.健全完善村级就业服务组织。要进一步开展乡(镇)、村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的示范达标活动。2007年要重点抓好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站示范达标活动,配齐工作人员,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各级政府要对村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建设给予大力支持,将乡(镇)、村的劳动保障事务所(站)的工作经费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证经费来源,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信息网络建设,将基础性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4.继续开展“送岗位进农家”就业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及村信息员作用,将政策、培训、岗位、信息送到农民家门口,让广大农民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用工信息、就业政策,找到满意的工作,实现转移就业的愿望。
5.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城乡“百千万创业竞赛”活动。动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积极学文化,学技能,办实体,搞创业。要培养和树立市本级100名、县(市、区)100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10000名的城乡创业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