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08年引进内资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目标、指标分解及评分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中心)。
(二)工作目标
实际引进大市外内资10亿元,引进重点机构18个(重点机构界定见附件3)。
(三)指标分解
考核指标详见附件1(下应、钟公庙、首南、中河四个街道待企业属地划分结束后,根据企业划分情况,在原下应、钟公庙街道下达的总任务指标不变前提下再进行具体分解)。
(四)评分办法
对考核对象采取年终评分办法,将考核指标换算成考核分,基本分为100分,其中引进内资规模考核指标80分,基础工作考核指标20分,引进重点机构为附加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二、考核范围及实绩确认
(一)考核范围
内资考核范围是指我国境内、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在我区投资兴办的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和城市功能定位且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实绩确认
1. 国内招商引资项目实际引资额,原则上按照投资项目注册资金中外地投资者出资额计算。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大于注册资金的,经区经济发展局审核认定后,按实际财务发生数计算。
2.被考核单位要按照统计工作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材料,包括提供企业公司章程(出资部分内容)、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和验资报告,或者提供由工商部门出具的有关企业公司基本情况的说明(如: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投资情况、组织结构情况等),并盖章。其中以个人名义来我区投资的,还应提供个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身份证上住址为依据。超过注册资本的须提供异地汇款投资的汇款单及投资协议、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及资金的使用凭证。
3.被考核单位上报本年度实际引进内资额,应剔除前期已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但因故未开工或注销的异地资本金。
三、鼓励措施
根据各考核对象2008年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年终考核得分排名情况及具体完成考核指标任务情况评选出引进内资先进单位,其中: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获奖条件:完成考核指标,且引进内资5000万元以上,考核得分最高者,评为金奖;完成考核指标,且引进内资2000万元以上,考核得分在第二、三名者,评为银奖;完成考核指标,且引进内资500万元以上,考核得分在第四、五、六名者,评为铜奖。
四、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鄞州区2008年内资引进考核指标分解表
2.鄞州区2008年内资引进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3.引进重点机构类型及相应界定条件
附件1
鄞州区2008年内资引进考核指标分解表
单位:万元、个
单位名称 |
引进内资 |
引进重点机构 |
咸 祥 |
500 |
|
塘 溪 |
500 |
|
东 吴 |
2000 |
|
五 乡 |
5000 |
|
邱 隘 |
5000 |
2 |
下 应 |
8000 |
3 |
云 龙 |
2000 |
|
横 溪 |
2000 |
|
姜 山 |
5000 |
|
钟 公 庙 |
12000 |
6 |
高 桥 |
5000 |
|
横 街 |
2000 |
|
集 士 港 |
2000 |
|
古 林 |
5000 |
|
石 矸 |
6000 |
3 |
洞 桥 |
2000 |
|
鄞 江 |
2000 |
|
鄞州工业园区 |
2000 |
|
望春工业园区 |
8000 |
|
鄞州投资创业中心 |
10000 |
4 |
滨海投资创业中心 |
14000 |
|
合计 |
100000 |
18 |
附件2
引进重点机构类型及相应界定条件
机构类型 |
类型及界定条件 |
|
金 融 |
银行(保险、证券)分支行或营业部,注册500万以上;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的担保类公司 |
|
物 流 |
投资5000万以上的规模运输(仓储)企业、物流中心;知名企业区域采购(配送)中心或进出口机构,注册资金500万以上;注册资金500万以上的知名货代(船代)公司、第四方物流公司的分支机构 |
|
会 展 |
注册资金50万以上的知名会展营销、管理、策划、推广企业 |
|
科技研发 |
市级以上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研究所、重点实验室;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注册资金200万以上 |
|
检测认证 |
注册资金50万以上 |
|
中介服务 |
注册资金50万以上的专利(商标)代理企业、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工程监理、信息(技术)咨询 |
|
创意设计 |
注册资金在50万以上的软件(动漫、网络)开发、文化艺术创意、工业(工程)设计、广告策划企业 |
|
管理咨询 |
注册资金50万以上的战略管理咨询、资产管理与评估企业 |
|
会计审计 |
注册资金50万以上知名审计会计税务事务所 |
注:本表所指机构均为年度首次引进项目(不含增资及股权转让项目),同时市外投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所占项目股份必须在50%以上。
鄞州区2008年内资引进目标考核评分标准
评价指标 |
评价内容 |
基本分 |
评分标准 |
引进内资规模指标 |
实际引进内资规模 |
80 |
完成考核指标得基本分;比考核指标每增长10%加2分,最高加20分;未完成任务同比例扣分; |
基础工作指标 |
综合服务工作 |
15 |
按要求组织参加各类培训、会议;按时按质上报统计数据、各类材料、招商信息等得基本分,未达要求每次扣 3分; |
投资推介活动 |
5 |
按要求参加市组织的投资推介活动得基本分,未达到目标要求每1次扣 2分;自行组织投资推介大活动并报区经发局备案的得1分(最高3分) | |
引进机构数量指标 |
引进重点机构数量 |
|
完成考核指标不计分;比考核指标每增加1个加5分,最高加30分;未完成任务酌情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