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08年资源与产业合作(衢州)工作考核办法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2/05 12:00

鄞州区2008年资源与产业合作(衢州)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指标分解
  全区2008年资源与产业合作实际投资额任务为5.5亿元,被考核单位分解指标见附表(下应、钟公庙、首南、中河四个街道待企业属地划分结束后,根据企业划分情况,在原下应、钟公庙街道下达的总任务指标不变前提下再进行具体分解)。
  三、投资额的确认
  2008年实际投资额的计算期为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
  鄞州区自然人、注册在鄞州区的企业到衢州市投资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房地产项目除外),均属投资额认定范围。
  介绍引进非鄞州人(或企业)到衢州投资,经鄞州、宁波、衢州三方协作部门预先确认,其项目投资也属投资额认定范围,视同鄞州投资企业。
  企业在衢州的投资额,根据企业实际投入资金认定,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以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为准,流动资产按固定资产的30%计算。
  与本市、本区或衢州合资企业的,其投资额按企业总投资乘以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计算认定;与其他地区的合资企业视同鄞州企业,投资额全部按鄞州方投资认定。
  四、鼓励措施
  完成考核指标,实际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最高投资额单位得金奖;完成考核指标,实际投资额2100万元以上的投资额第2、3名单位得银奖;完成考核指标,实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额第4、5、6名单位得铜奖。
  附件:鄞州区资源与产业合作(衢州)投资任务分解表

附件

鄞州区资源与产业合作(衢州)投资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镇乡(街道)

实际投资额任务数

1

东    吴

2200

2

五    乡

5000

3

邱    隘

6000

4

下    应

5000

5

云    龙

2200

6

横    溪

2200

7

姜    山

5000

8

钟 公 庙

5000

9

高    桥

5000

10

横    街

2200

11

集 士 港

2200

12

古    林

5000

13

石    碶

5000

14

洞    桥

1000

15

鄞    江

1000

16

龙    观

1000

合     计

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