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2008年资源与产业合作(衢州)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指标分解
全区2008年资源与产业合作实际投资额任务为5.5亿元,被考核单位分解指标见附表(下应、钟公庙、首南、中河四个街道待企业属地划分结束后,根据企业划分情况,在原下应、钟公庙街道下达的总任务指标不变前提下再进行具体分解)。
三、投资额的确认
2008年实际投资额的计算期为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
鄞州区自然人、注册在鄞州区的企业到衢州市投资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房地产项目除外),均属投资额认定范围。
介绍引进非鄞州人(或企业)到衢州投资,经鄞州、宁波、衢州三方协作部门预先确认,其项目投资也属投资额认定范围,视同鄞州投资企业。
企业在衢州的投资额,根据企业实际投入资金认定,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以国家统计部门的口径为准,流动资产按固定资产的30%计算。
与本市、本区或衢州合资企业的,其投资额按企业总投资乘以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计算认定;与其他地区的合资企业视同鄞州企业,投资额全部按鄞州方投资认定。
四、鼓励措施
完成考核指标,实际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最高投资额单位得金奖;完成考核指标,实际投资额2100万元以上的投资额第2、3名单位得银奖;完成考核指标,实际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额第4、5、6名单位得铜奖。
附件:鄞州区资源与产业合作(衢州)投资任务分解表
附件
鄞州区资源与产业合作(衢州)投资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镇乡(街道) |
实际投资额任务数 |
1 |
东 吴 |
2200 |
2 |
五 乡 |
5000 |
3 |
邱 隘 |
6000 |
4 |
下 应 |
5000 |
5 |
云 龙 |
2200 |
6 |
横 溪 |
2200 |
7 |
姜 山 |
5000 |
8 |
钟 公 庙 |
5000 |
9 |
高 桥 |
5000 |
10 |
横 街 |
2200 |
11 |
集 士 港 |
2200 |
12 |
古 林 |
5000 |
13 |
石 碶 |
5000 |
14 |
洞 桥 |
1000 |
15 |
鄞 江 |
1000 |
16 |
龙 观 |
1000 |
合 计 |
55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