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
浙江省委组织部8月2日出台《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把基层老百姓的评价、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等定性定量指标,与GDP为代表的经济指标一起,列入对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体系。曾被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看重的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均未列入考核指标。
引入“民意调查”指标,是浙江考核干部的创新之笔。以往组织部门考察市、县领导干部只有“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两个环节,基层老百姓几乎没有发言权。浙江在完善这两项传统考核内容的基础上,率先在考察干部时引入“民意调查”内容,明文规定调查对象范围一般为来自基层的“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根据需要也可以增加来自基层的其他人员,参加人数一般不少于150人”,让这些能够代表民意的群众直接为干部打分。民意调查问卷着重测评老百姓对包括家庭收入、道路交通、入学、就医、环保、社会治安、扶助困难群众等21个民生指标的满意情况。
省委组织部的一位干部说,从前期试点情况看,老百姓从切身利益衡量干部,评价要求比干部还高。把老百姓的评价纳入干部评价体系,使得过去的“官评官”,变成了“民评官”。
另一创新是“实绩分析”考核项目,由26项指标组成,其中,15个定量指标既包括地方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等人均经济指标,也包括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率、环境质量等社会文化发展指标;既考察经济增长的规模、幅度,也考察万元GDP建设用地增量、万元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地方政府负债率等涉及发展的成本代价指标。指标数据的采集也不是来自考核对象的同级部门,而是由上一级的统计、国土、环保、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提供。
10个定性指标,则涉及公民道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依法行政水平、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反腐倡廉情况等方面,完全由老百姓评价,通过民意调查进行考核。另有1个经济责任审计指标。有关专家称,这个符合实际、较为全面科学的指标体系,势必遏制违背宏观调控政策、片面追求GDP增量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的做法,把广大干部引导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护耕地环境,节约资源,重视民生上来。
据介绍,从2003年11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之后,浙江就开始了改革创新干部考核办法的探索。2004年,省委组织部在100多项指标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意见,不断筛选,于当年底形成包括39项指标的考核体系。去年以来,他们结合浙江发展的实际情况,再行调研,逐步完善,最终形成目前的干部综合考核办法。目前选定26项指标的依据有三:一是指标的全局性,牵一发而动全身,非此不可;二是指标的功能性,能够起到准确评价的作用;三是数据的可获得性。有些指标要年终才能统计,只能忍痛放弃。浙江希望通过这样的综合指标尽量科学准确地评价使用干部,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