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和区直单位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地级市和区直机关单位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实施方案》(桂作风效能组发〔2007〕13号),现就做好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属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和方式
(一)考核对象
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属各单位。
(二)考核方式
1.厅机关处室和厅直医疗机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办组织进行实地考核和公众评议。综合评定总分100分,其中:实地考核评分和公众评议分分别65%和35%。厅机关处室公众评议办法另发;医疗机构公众评议办法和分值采用《广西卫生系统2007年区直医院行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细则表》(桂卫监〔2007〕17号)。
2.厅直其他单位以自查自评为主,自治区作风效能办组织抽查。综合评定总分100分,对抽查中发现与事实不符或在公众评议中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由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办视情况评定其最后得分。
考核评分表(一)、(二)见附后。
二、考核步骤和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在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评
被考核单位按照自治区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对照考核评分标准,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实际进行自查自评,并说明评分理由及依据,形成书面报告,于2007年12月15日前报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办。
(二)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方案另发,2008年1月5日底前完成。
(三)实地考核或抽查
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办组织考核小组到被考核处室和单位进行考核, 2007年12月30日前完成。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1.听取汇报。组织召开被考核处室、单位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领导和工作人员会议,听取作风效能工作情况汇报。
2.查阅资料。查阅被考核处室、单位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及评分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简报、报刊、实例等。
3.召开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对象为该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代表等。
4.实地考察。对厅机关处室重点考察限时办结制落实情况;对厅直单位重点考察其服务窗口运作情况和重点监察项目办理情况。
三、考核结果及运用
(一)考核综合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由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办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各处室、单位综合评定等次意见,报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审定。
(二)考核设立加分项目,计50分,不列入综合评定分数,作为评先的参考。
1.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本处室、单位所负责的工作,被中央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每条次加4分,累计不超过12分;
2.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得到厅领导和上级领导书面肯定的,每次加4分,累计不超过12分;获广西日报、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广西电视台正面报道的,每条次加3分,累计不超过12分;在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简报上刊登的,每条加2分,累计不超过14分。
同一内容获得多种形式表彰的,按照最高分数只记一次加分。加分由各单位根据加分条件提出申请,说明申请加分的项目和理由,并上报有关材料,由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办审定。
(三)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彰;对表现较差、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纪律与监督
在考核工作中,如发现有违反纪律,影响考核工作客观公正性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大小,对责任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核咨询、监督电话:0771—2622589,设在自治区卫生厅作风效能办。
附件: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评分表(一)、(二)
附件:
自治区卫生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评分表(一)
(适用于厅机关处室)
处室: 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一) 组 织 开 展 活 动 情 况 |
组织领导 |
处室领导重视作风效能建设,认真组织本处室人员按照厅作风效能建设活动领导统一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1.5分);加强对本处室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领导和指导(0.5分)。 |
2 |
|
|
查摆问题 |
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梳理分析意见和建议(1.5分);切实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1分)。 |
2.5 |
|
| |
集中整改 |
制定措施,认真整改(1.5分);总结整改成果并及时上报(1.5分)。 |
3 |
|
| |
督促检查 |
认真督促检查本处室按要求完成活动各项工作任务(15分);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无投诉和举报,或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对影响作风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进行查处、通报(15分)。 |
3 |
|
| |
舆论宣传 |
配合厅作风效能办和新闻办宣传作风效能建设(1分);按要求报送信息材料和提供报道典型(0.5分);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0.5分)。 |
2 |
|
| |
总结和考核 |
做好各个阶段和整个活动的总结并按时上报(1分);制定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开展活动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1分);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0.5分)。 |
2.5 |
|
| |
小计 |
15 |
|
| ||
评分表(一)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
|
|
|
|
|
|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二) 推 进 行 政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与 创 新 情 况 |
理顺职能 |
理清本处室的职能,对有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送厅人事处,对经批准重新界定的职能,积极主动履行职责(1.5分);理顺处室内部职能,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人员(1.5分)。 |
3 |
|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
清理本处室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报经审定后严格执行(2.5分);按照厅作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求,规范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编制审批事项材料标准和审批标准(2分);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的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1分);不借备案、核准搞变相审批(1分)。 |
6.5 |
|
| |
规范行政行为 |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5分);建立健全业务操作规程(1.5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收费规定,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2分);积极配合开展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不从中获取利益(2分)。 |
7 |
|
| |
推进政务公开 |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提供由本处室负责政务公开 内容(2分);配合厅办公室编制政务公开详细目录 (2分);配合厅新闻办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电子政务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2分)。 |
6 |
|
| |
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与管理 |
按照首问责任制要求,要求本处室工作履行职责 (2分);按照厅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求,制订管理制度,优化流程,压缩时限,高效服务(2分);热心为前来办事和咨询人员提供咨询和指引服务(1.5分)。 |
5.5 |
|
| |
探索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
配合厅人事处开展制订绩效考评办法(1分);按照要求,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本处室工作人员绩效考评(1分)。 |
2 |
|
| |
小计 |
30 |
|
| ||
评分表(一)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
|
|
|
|
| |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三) 贯 彻 落 实 三 项 制 度 情 况 |
制定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 |
积极配合厅作风效能办制定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具体措施(2分)。 |
2 |
|
|
落实首问负责制 |
明确首问责任人,实行挂牌办公,热情服务(2分);对咨询和办理事项当场登记,按规定出具回执(1.5分);首问责任人根据授权,对可以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并予以指导(3分);对受理的事项,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做好转办、督办工作(2分);对咨询和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处室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承办的具体处室和部门(1.5分)。 |
10 |
|
| |
落实限时办结制 |
配合厅作风效能办编制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 (3分);按照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按时完成所办事项(6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必须在时限届满前告知(2分)。 |
11 |
|
| |
落实责任追究制 |
明确负责本处室效能投诉处理责任人(1.5分);无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行为,或根据有关规定配合有关处室对以上违反行为予以严格追究(3.5分)。 |
5 |
|
| |
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
有行政效能监察职能的处室,建立完善行政效能运行机制,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处室和岗位进行监察,并按规定上报列入自治区重点监察限时办结项目的办理情况;非行政效能监察职能的处室按规定配合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2分)。 |
2 |
|
| |
小计 |
30 |
|
| ||
评分表(一)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
|
|
|
|
| |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四) 转 变 作 风 情 况 |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
贯彻落实厅党组决策部署,履行处室职能,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1分);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1分);机关干部服务热情周到(1分);加强处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0.5分)。 |
3.5 |
|
|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
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1.5分);做好扶贫、支教、联系县域经济工作,完成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任务并加强管理,发挥作用(1分);组织机关干部到农村、企业、社区,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1分)。 |
3.5 |
|
| |
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
制定承诺书,就整改措施、服务方式和效率、为民办好事实事等进行公开承诺,切实履行承诺(2分)。 |
2 |
|
| |
参加群众评风和听证质询活动 |
按要求参加群众评风活动,组织开展听证质询活动(1分)。 |
1 |
|
| |
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作风 |
积极配合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切实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1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1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1分);采取有效措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1分)。 |
5 |
|
| |
小计 |
15 |
|
| ||
评分表(二)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
|
|
|
|
| |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五) 加 强 机 关 干 部 能 力 建 设 情 况 |
提高机关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
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开展职业道德教育(1分);组织开展宗旨观念教育、全局意识教育、勤政廉政教育(1分)。 |
2 |
|
|
提高机关干部业务工作能力 |
积极参加依法行政、三项制度、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和机关服务窗口人员业务培训(1分);积极本处室人员参加公务员公共管理核心课程“8+X”年度培训任务(2分);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落实鼓励学习、提高能力的制度(1分)。 |
4 |
|
| |
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人才队伍建设 |
坚持本处室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本处室思想政治建设(1分);贯彻《公务员法》,规范公务员管理(1分);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本处室人才培养计划(1分);建立健全干部成才干事的激励机制(1分)。 |
4 |
|
| |
小计 |
10 |
|
| ||
合计 |
100 |
|
| ||
备注 |
1.本表标准分共计100分。其中各项目所占的分值分别为:组织开展活动情况15分,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创新情况30分,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情况30分,转变作风情况15分,加强机关干部能力建设情况10分。 2.本表各项目评分标准以要点赋分值为基准,自评和考核时视完成情况和成效酌情给分。 3.在各考核项目中,如被考核单位没有承担该项考核要点要求的职责,则该项目的自评得分及考核得分均按下列公式折算: 折算得分=原始评分×项目标准分÷(项目标准分-未参与评分的要点所赋分值)。 | ||||
评分表(二)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自治区卫生厅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考核评分表(二)
(适用于厅直属单位)
单位: 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一) 组 织 开 展 活 动 情 况 |
组织领导 |
成立机构,落实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15分);加强对本部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的领导和指导(0.5分)。 |
2 |
|
|
查摆问题 |
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梳理分析意见和建议(15分);切实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1分)。 |
2.5 |
|
| |
集中整改 |
制定措施认真整改(1.5分);公布整改情况(0.5分);总结整改成果(1分)。 |
3 |
|
| |
督促检查 |
建立督查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科室按要求完成活动各项工作任务(15分);在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中无投诉和举报,或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对影响作风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进行查处、通报(15分)。 |
3 |
|
| |
舆论宣传 |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作风效能建设(1分);按要求报送信息材料和提供报道典型(0.5分);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0.5分)。 |
2 |
|
| |
总结和考核 |
做好各个阶段和整个活动的总结并按时上报(1分);制定本单位开展活动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1分);建立健全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0.5分)。 |
2.5 |
|
| |
小计 |
15 |
|
| ||
评分表(二)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
|
|
|
|
| |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二) 推 进 行 政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与 创 新 情 况 |
理顺职能 |
理清本单位的职能,对与自治区卫生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有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对经批准重新界定的职能,积极履行职责(1.5分);理顺内部各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落实责任人员(1.5分)。 |
3 |
|
|
深化制度改革 |
按照高效、便民、合法的原则,制定服务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流程,压缩时限(2.5分);清理服务事项,明确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时限和质量控制标准(2分);编制服务相对人申请服务事项需提供的材料标准(2分)。 |
6.5 |
|
| |
规范服务行为 |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5分);建立健全服务操作规程(1.5分);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收费规定,无乱收费现象,其中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制度措施(2分);按照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做好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彻底脱钩(2分)。 |
7 |
|
| |
推进政务公开 |
制定院(所、校、中心、园)务公开实施办法,按要求公开相关内容(1.5分);规范服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2分);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网站等形式公开政务信息(2分),其中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按照《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4号)要求落实。 |
5.5 |
|
| |
加强服务窗口建设与管理 |
设立服务窗口和服务咨询台,提供咨询和指引服务,并明确职责(2分);在服务窗口公开办理事项的项目、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期限、监督方式方法 (2分);加强对服务窗口的监督检查(1分)。 |
5 |
|
| |
探索建立绩效考评制度 |
探索对本单位内设机构的绩效考评办法(1.5分);结合年度考核进行工作人员绩效考评(1.5分)。 |
3 |
|
| |
小计 |
30 |
|
| ||
评分表(二)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
|
|
|
|
| |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三) 贯 彻 落 实 三 项 制 度 情 况 |
制定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的具体措施 |
制定贯彻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具体措施(1分)。 |
1 |
|
|
落实首问负责制 |
明确首问责任人,实行挂牌办公 (1分);对咨询和办理事项热情服务,按规定出具回执(2分);首问责任人根据授权,对可以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说明理由,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并予以指导(2.5分);对受理和咨询的事项,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做好转办、督办工作(2分);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承办的具体部门(1.5分)。 |
9 |
|
| |
落实限时办结制 |
编制本单位服务事项流程时限表,并严格执行(4分);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的事项有明确时限规定的,所承诺的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限内(1.5分);没有时限规定的,应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1.5分);向服务对象承诺所服务事项的办结或答复时限的,并按时完成 (1.5分);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必须在时限届满前告知(1.5分)。 |
10 |
|
| |
落实责任追究制 |
明确效能投诉机构(1.5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地址、邮箱(1分);无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等行为,或根据有关规定对以上违反行为予以严格追究(2.5分)。 |
5 |
|
| |
加强服务效能监察 |
指定服务效能监察工作人员(1分);确定重点监察的科室和岗位(1分);对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进行专项监察(2分);对卫生厅交办处理的投诉件和信访件在限期内完成(1分)。 |
5 |
|
| |
小计 |
30 |
|
| ||
评分表(二)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
|
|
|
|
| |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四) 转 变 作 风 情 况 |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
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决策部署,履行工作和业务职能,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1分);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服务(1分);干部职工服务热情周到(1分);加强内部科室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0.5分)。 |
3.5 |
|
|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
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1.5分),院内环境清洁美观;做好隆安县对口扶贫和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1分);组织干部职工到农村、企业、社区,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活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1分)。 |
3.5 |
|
| |
开展公开承诺活动 |
制定承诺书,就整改措施、服务方式和效率、为民办好事实事等进行公开承诺,切实履行承诺(2分)。 |
2 |
|
| |
参加群众评风和听证质询活动 |
按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群众评风活动和听证质询活动(1分)。 |
1 |
|
| |
树立“清简务本、行必责实”作风 |
加强党建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作用(1分);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1分);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1分);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1分)。 |
5 |
|
| |
小计 |
15 |
|
| ||
评分表(二) 考核小组: 组长(签名): | |||||
|
|
|
|
| |
内容 |
项目 |
考核要点和分值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