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坦镇建立政府领导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镇政府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提高政府领导成员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和发挥作用,黄坦镇建立政府领导成员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该制度规定,镇政府领导每人分别固定联系10名以上镇人大代表,每季至少走访联系代表1次,每年不少于4次,向代表通报政府工作情况,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镇政府领导平时采取电话、通信、走访、接访、约谈、召开代表座谈会等形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的接触和沟通。通过“请进来”,邀请人大代表来镇视察、检查、评议、座谈、参加重要会议;“走出去”,参加人大代表活动、走访人大代表,向代表汇报工作,征求代表意见建议,收集群众意见和信息。
该制度要求,镇政府领导成员在联系代表活动中应广泛认真地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由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整理和分类以后,分别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处理落实,并将办理和执行情况如实向代表反馈,同时报送镇人大主席团备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