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2 12:00

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苏发〔2008〕10号《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扩大考核民主,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激励和监督作用,引导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兴化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评价主要内容
  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分别通过实绩考核和民主考评的方式进行。
  1、实绩考核的内容
  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内容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年初下达的年度综合工作目标为依据。实绩考核由市考核办会同各目标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民主考评要素:
  乡局级领导班子主要考评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综合评价等4个要素(详见附表一)。乡局级领导干部主要考评德、能、勤、绩、廉以及总体评价、使用建议等7个要素(详见附表一、二)。民主考评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在职在岗非领导职务及明确职级的正副乡局级干部,参照同职级领导干部,确定考评内容。
  三、民主考评方法
  1、经常性了解与年度考察相结合。通过平时的谈心谈话、专题调查、参加民主生活会、收集相关信息、走访听取意见等形式,及时掌握乡局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在此基础上,开展年度述职述绩述廉、民主测评、组织考察。
  2、建立实绩公示、公议评价机制。实行乡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并结合民主测评会议进行实绩公议。
  3、扩大群众对干部考评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科学合理地界定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注意吸收关联度高、知情度深、代表性强的人员参与。
  4、建立乡局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满意度测评机制。每年市人大、政协会议期间,由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市级机关部门、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满意度测评(详见附表六-1、六-2)。乡镇结合乡镇人代会,对本乡镇领导班子和所有在职的正副乡级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详见附表七)。
  四、民主考评程序
  1、做好考评准备。各乡镇,市级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每年末,需就年内的履职情况、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同时,填写《年度工作实绩公示表》,在组织民主测评前2-3天,在机关、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详见附表三、四)。
  2、召开测评会议。各乡镇,市级机关部门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进行总结,班子成员分别作本人的述职述绩述廉报告。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及成员分别进行评议(详见附表一、二、五)。参加测评会议人员一般为基层党政正职及以上干部,必要时可适当扩大范围。
  3、进行考察谈话。考察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精心制定方案,进行个别谈话考察,听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
  4、征求领导意见。考察组就乡局级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全年工作表现征求市分管领导的意见,听取市领导对所挂钩乡镇、分管单位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班子其他成员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评定(详见附表八、九)。
  5、综合考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和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实绩考核结果,形成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意见。组织部在听取各考察组汇报的基础上,对全市乡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年度表现情况提出综合评价意见,报市委、市政府。
  积极探索干部考核评价结果反馈与公开的有效形式,做到既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反馈,也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考评结果。注重将干部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等各个环节。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组织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全面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引领科学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有序开展,为推进建设美好新兴化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