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党委(总支):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中地调党发〔2005〕43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中地调党发〔2006〕41号),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2月下旬至2008年1月下旬,开展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7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局属单位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及正副局级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2007年已经批准退休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进行。民主测评内容,按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1、2)执行。
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进行,民主测评内容,按照《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4)执行。
地调科研任务和财务指标考核按照《关于印发局属单位地调科研任务考核评分标准及报送材料要求的通知》(中地调发〔2007〕68号)和《关于印发局属单位年度财务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的通知》(中地调发〔2007〕44号)的要求进行(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指标做适当调整,调整意见另行通知)。各单位将有关书面材料于2008年1月30日前,分别报送局总工室和财务部。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汪民同志任组长;王宝才、钟自然、张洪涛、王学龙、李广湧同志任副组长;赵奇、严光生、樊春福、李明祥、康战为成员。
局成立考核工作组,由人事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审计室)、机关党委有关同志参加,具体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地科院负责对院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局人事教育部。
局总工程师室牵头,基础部、资源评价部、水环部、科外部配合,负责局属各单位地调和科研任务的考核。
局财务部负责局属各单位财务指标的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各单位要根据考核工作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撰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报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情况), 领导干部个人填写《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5),做好考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工作组与被考核单位商定。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