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登记表
提供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10/26 12:00
单位: 邵武市运输管理所                 (盖章)                     填报日期: 2008 6 13

审批
项目
名称
办  事  流  程
申  报  材  料
承诺时限
备注
现            状
再造后
现            状
道路
旅客
运输
经营
许可
(县
内)
申请人提出申请(县境内)→运政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条件不符不予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业务股室核实材料,查验场地等条件→在法定的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经营许可证、有关标志牌证,配发车辆营运证。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企业章程文本;
四、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有效的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以及平面布置图;
七、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八、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九、保证书:申请人声明,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
20
20
10
 
道路
客运
班线
经营
许可
(县
内)
申请人提出申请(县境内)→运政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条件不符不予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业务股室核实材料,查验场地等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经营许可证、有关标志牌证,配发车辆营运证。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三、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四、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五、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六、客运线路一端在乡镇的,企业必须提供书面承诺,负责落实车辆日趟检、反超载、危险品检查和遵守三级及以下夜间道路安全行车等管理工作;
    七、保证书:申请人声明,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
20
20
10
 
道路
货物
运输
经营
许可
申请人提出申请(危险品货运除外)→运政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条件不符不予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业务股室核实材料,查验场地等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经营许可证、有关标志牌证,配发车辆营运证。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三、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四、有效的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场地租赁协议以及平面布置图;
五、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六、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保证书:申请人声明,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20
20
10
 
道路
客(
货)
运站
(场
)经
营许
申请人提出申请→运政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条件不符不予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业务股室核实材料,查验场地等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经营许可证。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三、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四、经营道路客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五、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六、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七、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保证书:申请人声明,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15
15
10
 
机动
车驾
驶员
培训
许可
申请人提出申请→运政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条件不符不予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业务科室核实材料,查验场地等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经营许可证 。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许可申请表》;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经营场和教练场地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和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五、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六、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八、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九、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保证书:申请人声明,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15
15
10
 
机动
车维
修经
营许
申请人提出申请→运政窗口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条件不符不予批准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书面受理凭证)→业务科室核实材料,查验场地等条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反馈申请人,送达经营许可证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申请表》;
三、维修企业情况登记表;
四、厂房场地租赁协议书或房地产证明,厂址方位图、作业区间布置图并注明主要尺寸;
五、工程技术人员及检验、修理人员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技术人员聘用证明等有关资料;
七、机动车维修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
八、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九、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十、保证书:申请人声明,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15
15
10
 
水路
运输
企业
经营
许可
申请—受理—审核—市局复查—许可—送达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1、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并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证书,其驾驶、轮机人员应持有航政部门签发的有效职务证书;
2、在要求经营的范围内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货源;
3、经营客运航线的,应申报沿线停靠港(站、点),安排落实船舶靠泊、旅客上下所必需的安全服务设施,并取得县以上船运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
4、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场所和负责人,并订有业务章程;
5、拥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
发给水路运输企业(船舶)开业申请书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40
40
10
 
船舶
运输
经营
许可
申请—受理—审核—许可—送达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领取营业执照的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持营业执照向原签发运输许可证的机关,按照拥有船舶的艘数领取单船长期或临时的“船舶营业运输证”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10
7
 
内河
通航
水域
或岸
线进
行水
上水
下施
工作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察——许可—送达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3、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
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5、施工作业者的资质认证文书;
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7、施工作业者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文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30
30
10
 
船舶
登记
许可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1、购船发票或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发票;
   2、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登记注销证明书;
   3、未进行抵押的证明文件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件。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7
5
 
与通
航有
关的
拦河、跨河、临河
建筑
许可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勘察(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审批—许可—送达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
3、安全及防污染措施计划书;
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5、施工作业者的资质认证文书;
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
7、施工作业者是法人的,还应提供其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文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因法律法规规定暂保持现状
 
30
10
 
 船员考试发证
申请—审核—许可
保持现状
出示从事水上作业6个月以上资历证明;出示村委会、乡镇政府证明;体检合格证书;年龄18—55岁;1寸彩照4张。
保持现状
7
7
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