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3 12:00

郭华锋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这是科学发展观能否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的关键,要抓住这个关键,进一步解放思想,建立更加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以更加全面科学的方法来衡量工作、考核干部,不断激发各级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差异分类,在考核指标设置上体现层次性

由于考核对象的岗位特点的不同,各岗位在工作责任、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的存在决定了在考核评价时,应根据不同的考核目的、考核对象及其工作性质的不同,设计不同的考核标准,体现考核指标体系的层次性。在考核指标的设置过程中,注意针对不同层次的职位特点进行职位倾向要素分析,并根据倾向要素对考核结果的关联度和在评价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分配以不同比例的权重,科学合理地组合各项指标。如对于领导岗位上的干部,“德”和“能”的权重相对较大,且考核体系中应增加“知人善任”、“决策策划”、“民主作用”、“处理问题”等内容;对于一般干部,注重的是他们吃苦耐劳和完成工作任务。通过“量身订制”考核指标,有效避免了考核指标“小脚穿大鞋”和“大脚穿小鞋”的现象,使得考核标准更加客观、有效。

        二、纵横结合,在考核内容上要体现全面性

考核内容要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应该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四个方面。因此,全面的考核标准应当做到既看经济指标,又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看城市变化,又看农村发展;既看当前的发展,又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看经济总量增长,又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看经济发展,又看社会稳定;既看主观努力,也看客观条件,为全面准确地考核评价一个干部的政绩提供基础保障。在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基础上,也注重德才素质的考核,以便全面把握干部的综合情况。按照德、能、勤、绩、廉即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来设置考核评价内容和指标,并将这五大项目考核内容细化为若干子项目。考核内容要清晰具体,能够量化的要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提出明确具体的定性要求,避免过于笼统或过于繁琐。同时,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考核指标。

        三、阳光作业,在考核过程中体现民主性

在考核过程中,考核的主体不能仅仅局限于机关干部这一层面,事实上政绩的大小、德才的高低,群众最清楚。要针对当前干部工作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大考核主体的范围,加大组织考核力度,完善干部政绩公示、公议制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活动,扩大干部考核的测评面,让被测评干部的上级、同级、下级和服务对象共同来参与,特别是要增加下级和服务对象的数量,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如对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不仅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村两委干部及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还邀请部分群众进行评价。对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测评,除了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外,还要邀请部分服务对象参加,体现群众公认的原则,提高考核工作的民主化程度。同时要不断增强干部考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向社会公开干部考核的各项指标,采取问卷式民意测验等方法,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保证考核的“民主含量”。

        四、奖罚分明,在考核结果运用上体现实效性

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既是考核工作的终末环节,也是强化新一轮考核工作的动力所在,更是进一步解决干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合理现象,努力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和用人导向的重要手段。一方面要与干部选拔任用结合起来。只有把考核结果同干部的选拔任用紧密联系起来,让能者上、庸者下,干部考核制度的威力和积极导向作用才能显示出来。考核结果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运用,考核不仅不会得到预期的效果,而且还会降低考核工作的威力,使干部失去对组织的信任和信心。另一方面要与干部奖惩结合起来。对考核结果一般和较差的领导干部,要体现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及时给予诫勉,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对考核结果突出和比较突出的干部,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鼓励,同时要针对考核中发现的欠缺和不足,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必要的理论培训或锻炼,以进一步提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