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3 12: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目标和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指标,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政绩。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导向,以人为本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原则。
(三)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公认原则。
(四)坚持公开透明,简便易行原则。
(五)坚持动态创新,讲求实效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管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