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08 12:00

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绩效评估指标考核表

 

项目

一级指标

年度工作目标

评估办法

工作实

 

60分

由被评估单位负责设置。

内容要突出海西发展大局,突出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十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以省政府分解的年度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为重点,设定能够体现部门职能职能、能够反映当年本部门工作绩效的关键业绩评估指标15项。

由被评估单位根据所设定的一级指标,制定相应的年度工作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必须有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以及预期效果的具体要求。

每项一级指标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估:

一是该项指标对应的年度工作目标在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以及预期效果方面的实现情况;

二是该项指标与往年工作相比进步、创新、发展的具体表现;

三是该项工作在全国同类工作中的地位及特色。

 

 

 

 

 

 

40分

一、科学民主行政(10分)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和跟踪反馈、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透明行政。

由被评估单位制定具体年度工作目标。

抽查当年本单位出台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的相关资料,评估科学民主行政机制和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40分

二、依法行政(10分)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合法、适当;建立和严格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由被评估单位负责制定

1、抽查相关资料,评估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参照有关执法机构日常工作检查情况进行评估;

三、高效行政(12分)

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运转规范有序。建立必要的特事特办应急处理机制;各项工作限时办结,特别是对公文办理、公文运转、跨部门的文件会签要有明确的时限要求。

 

 

同上

抽查文件档案,评估办事办文效率情况。

四、廉洁行政(8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同上

  1、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扣3分;

  2、责任制内容不落实,发现有突出问题的1起扣1分。

  3、本级机关工作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每起扣2 分,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的的每起扣1分。(发现问题,自行查处的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