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提供者:配置组
发布时间:2012/03/05 12:00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直部门单位的工作效率,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新形象,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
、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2
、激励性和可行性原则。 
   
二、考核目标 
   
根据200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地方生产总值增长13%;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1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财政收入增长20%,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实际利用市外资金增长20%;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新增就业岗位6100人,新增社会保险扩面3.66万人等经济社会预期目标。依据黄石市对我市目标管理的要求,结合各部门单位工作实际设置工作目标和共性目标。 
   
三、考核对象 
   
市委办公室(市委政研室)、人大办公室、政府办(政府研究室)、政协办公室、组织部、纪委(监察局)、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信访局、机关工委、检察院、法院、总工会、团市委、妇联、工商联、科协、档案局、党校、气象局、老干局、煤炭行业办公室、建材行业中心、贸易行业中心、发改局、经济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农机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规划建设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文体局、卫生局、审计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城管局、林业局、水产局、商务局、农经局、安全生产监督局、乡企局、房产局、物价局、编办、人防办、粮食局、城建资金管理办公室(城投公司)、广电局、残联、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国资局、物资行业中心、冶金行业办计68家部门单位。 
   
乡镇、街办参照本办法执行,局属二级单位由主管局参照本办法自行考核。 
   
四、考核机构 
   
在市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绩效考核,考核采取分组的方式进行,小组成员分别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统计局、商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局、安监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抽调。 
   
五、考核内容 
   
根据各部门单位年初签订的责任书,采取百分制考核,其中工作业绩40分、招商引资30分、优化经济环境20分、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10分。 
   
(一)工作业绩(100),权重比例40%。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初与各部门单位签订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其中工作目标(个性目标)和考核组织工作情况由考核小组考核,社保费征缴、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依法办事等共性目标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考核。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满分,得工作绩效考核分40分。 
   
(二)招商引资(100分)。权重比例30%。主要由商务局依据冶办发[2007]2号文件对各招商引资责任单位2007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实际到资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得满分,得工作绩效考核分30分;完不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将按比例扣分,扣完该项分值为止;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按实际到位资金超额部分的5‰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三)优化经济环境(100分),权重比例20%。根据市优化环境办公室考核办法,考核各部门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其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基础工作50分;案件查处30分;企业问卷测评20分。部门单位获得满分100分,得工作绩效考核分20分。 
   
(四)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100分),权重比例10%。根据综合治理工作评分细则和年度信访工作责任书内容,考核各部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综合治理70分,按综合治理考核办法评分;信访工作30分,其中信访工作目标10分,领导信访责任目标10分,群众信访控制目标10分。部门单位获得满分100分,得工作绩效考核分10分。单位发生赴京上访或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招商引资五项一票否决,凡被一票否决单位无评先资格,且在绩效考核排名中无条件置后。 
   
六、考核依据 
   
年初市委、市政府与各部门单位领导签订确认的工作目标管理、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综合治理和保障社会稳定(包括综合治理、信访)四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及相关考核办法。 
   
七、考核方式 
   
考核小组到纳入考核的各部门单位,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现场核对、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项工作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并据实填入表格;现场检查完毕,考核小组分别对被考核单位分析评分并将评分结果报至考核办;市考核办将工作业绩、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综合治理和保障社会稳定四项考核结果汇总计算各单位最终得分,经市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考核情况予以公示。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将各单位的考核成绩按2:6:2的比例分成先进、达标、一般三种类型。 
   
(二)各单位考核成绩将作为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年终评先的依据之一。 
   
(三)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考核得分及各部门单位实际在岗人数计算工作绩效考核奖励。纳入规范部门预算的单位,该奖励在部门预算中列支,没有纳入规范部门预算的单位奖励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