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将向社会公示干部考核结果
宿迁市近日出台规定,今后干部考核结果一般应在考核工作全面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反馈、通报、公示,力求干部考核结果公开化。
根据规定,考核反馈的方式为: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结果向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反馈,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结果向领导班子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通报是指采取口头或书面等方式,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拟提任干部人选的考核评价结果,向党委全委会、参与考核的干部群众公开。公示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考核评价等次等,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宿组轩徐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