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08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解读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12 12:00

青岛市2008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解读

     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健全考核监督体系做好2008年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自1998年我市实施全面考核以来的第 10个考核文件,通过不断摸索研究,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使我市的考核体系更加科学,考核导向更加明确,方式方法更加简便,督查推进更加有力,监督评议更加透明,回应责任更加完善。
  问:我市考核办法是怎样体现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
  答:按照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个建设”总体布局和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要求,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试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设置了包括“五个建设”、民意调查和重要贡献7大类61项指标的区市考核体系。在指标选取方面,一是注重导向性,二是注重代表性,三是注重预期性与约束性相结合,四是注重可操作性。
  经济建设按照坚持好字优先,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要求,既有导向性指标,也有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突出第三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节能降耗、大气水环境质量等质量和效益指标,引导区市着力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潜力,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政治建设以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为重点,引导区市提高法治水平,推进政务公开,提升工作效能,加大基层民主建设力度。
  文化建设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谐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主体,引导区市不断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文化观、惠民的公共文化理念落到实处。
  社会建设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核心,真正做到重民生、解民忧、促民富的要求,突出了城乡居民收入、住房建设、教育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新农村“五化”工程等指标,引导区市围绕民生为本、富民优先、共建共享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建设突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情况,引导区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民意调查采取电话调查方式,调查人民群众对区市党委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解决民计民生问题等方面的满意率。
  重要贡献则反映内外资项目引进和建设情况,鼓励区市加大力度引进高新技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循环经济、现代农业等高精尖优大项目。
  问:开放考评是今年考核办法的一大特色,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具体体现在“两个强化”上:
  一是强化外部评价力度,实现由“内考内”向“外评内”转变。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监督评议的权重大幅度提高,最高的达到了50%。加大了社会公众评价、服务对象、管理对象的评价力度,评议的针对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提高。
  二是强化民意调查,加大群众监督和评价的力度。区市“民意调查”权重比去年提高了50%,更有力地做到评政于民、议政于民。为加大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力度,对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党的建设有关定性考核内容,也采用了民主评议的办法。
  问:今年市直单位引入了新的分类考核办法,其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其主要特点是健全机制、分类实施。通过健全完善全市绩效考核监督机制,将纳入考核的90个市直单位,根据职能工作特点设置考核内容和权重,以提高考核的专业性、针对性、合理性。
  党群法检机关突出业务职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党的组织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政令畅通要求考核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决策、主要工作任务和重大紧急信息上报等情况。
  政府部门在考核业务职能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同时,加大了政令畅通、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考核力度。政令畅通主要考核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决策、主要工作任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市长公开电话等方面的落实办理情况,重大紧急信息上报情况,网上办公情况以及市行政审批服务情况等内容。
  问:市直单位业务职能工作目标“六级联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确保部门目标围绕中心、贴近民生、高标准起步、高绩效推进,今年对市直部门目标实行“六级联审”制度,一是各考核组初审;二是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评审;三是市直部门互评互审;四是目标公示,通过青岛日报、青岛政务网、绩效管理网、政务督查网等媒体和网站广泛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接受监督;五是分管市领导审核把关;六是市考核委审定。联审主要看部门目标是否紧扣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否覆盖本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否体现了为民服务、多干实事、开拓创新和追求卓越的要求。
  问:今年市直单位业务职能工作目标中的基本目标和重点目标是如何划分的?
  答:今年市直单位业务职能工作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重点目标两类。基本目标是指体现部门保障性、基础性工作职能的年度目标任务,占20%权重,实行达标制考核;重点目标是指体现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体现本部门主要业务职能,创新性强、难度高的目标任务,占80%权重,实行答辩制考核。凡是市委工作要点、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凡是为民办实事等关系市民切身利益的民计民生项目,各主要责任单位原则上都应列入重点目标。
  通过划分基本目标和重点目标,由部门自主设定具体目标权重,既保证了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和部门主要职责的履行,又给部门一定的自主空间,结合实际选择创新突破点,充分发挥部门能动性,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问:全面运用考核结果,提高回应责任实效是今年考核办法的一个重点,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围绕更好地发挥“绩效诊断”作用,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这一主题,《意见》进一步强调回应责任,是为了不断增强考核实效。
  一是加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力度。市考核办将及时向各区市和单位反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改进提高。同时,各相关区市和单位要及时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提高工作实效,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加大考核激励力度。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教育、管理、使用、奖励结合起来,真正发挥考核工作驱动器作用,以考核引领科学发展,以考核激励科学发展。
  三是加大考核约束力度。对工作不作为或作为无效,出现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在反腐倡廉、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的,将在绩效考核中严厉扣分,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力、工作实绩差,群众意见大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将及时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