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将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范围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12 12:00

济南市将把依法行政情况纳入综合考核范围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考核监督体系的意见(试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济南市日前出台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决定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其它市政府所属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成绩将依据《山东省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要求,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中占一定比例。

    济南市拟开展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格、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执法依据是否规范、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决定是否适当、是否存在不作为、滥作为情况等,考核将采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抽测、检查执法资料、受理执法投诉等方式进行,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由市政府向社会通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