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创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
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酒泉市对传统的干部考核制度进行大胆改革,建立起了以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为基本考核内容,以扩大民主为切入点,以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计算机信息技术为手段,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形成了手段信息化、标准客观化、过程民主化、程序规范化、评价主体多元化的干部考核评价新机制,实现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1、合并归类各种考核,提升了干部考核工作的效益。市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酒泉市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办法》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争取资金、招商引资、包挂项目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包挂项目责任制考核及指导民主生活会等工作合并进行,减少了各类多头重复考核,既减轻了基层的负担,又有利于扩大考核工作的综合效益,起到了以考核促工作,在考核中指导工作的作用。
2、拓宽考核评价主体的参与面,扩大了考核工作的民主化程度。考核一改过去主要由上级考核下级的“官评官”方式,让与被考核者工作、生活关联度较高的上级、同级、下级及基层群众都参与到评价工作中来,采取交互式评价的办法和无记名填涂测评表的方式,依其“知情度”分别给予不同的赋分权重,形成了定性与定量结合、内部与外部结合、上评与下评结合、班子与个人结合的考评体系。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由市委、政府、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市项目考核办、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服务对象、考核组等9类主体构成,有效扩大了群众的参与面,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证考实评准干部,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
3、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和赋分权重,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为了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考核项目设置上既包括了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指标,也包括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等诸多要素。针对不同类型的单位性质和职位特点,分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市直机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县处级领导干部等4个不同类别科学合理地制定考核指标,突出了考核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包括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自身建设等四个方面的14项内容,同时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做出综合评价;对领导干部则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的17项内容,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做出综合评价,并就考核对象提拔、留任、交流、降职填写任职建议。在进行全面考核的同时,重点突出了经济建设特别是项目工作成效,将经济建设和项目工作的权重增加到了50%,既实现了考核的全面性,又突出了考核重点,充分体现了以政绩评价干部,以经济增长评价干部,以群众满意程度评价干部的目标。
4、充分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实现了考核手段的现代化。为使干部考核工作简便易行,提高效率,酒泉市在总结、借鉴外地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自行研发了《酒泉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系统》计算机软件,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相关内容量化为干部考核评价的具体指标,让群众填涂机读卡,采用光标阅读机录入数据,由计算机进行结果统计和分析处理。该系统可根据各评价主体和评价要素的赋分权重进行运算分析,自动以数据、表格、图形等形式,直观地显示出班子及干部考核评价的结果,进行纵向和横向归口排序,还可生成包括干部和班子基本情况、主要特点、不足之处等内容的文字性考察汇报材料。这样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因素,提高了考核评价的准确度和真实性,以现代化的手段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正性。
5、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体现了年度考核的权威性。新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大考核结果应用力度,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奖励惩处、教育培训、优胜劣汰的重要依据。对评选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考虑选拔担任上一级领导职务。对当年考核确定为差班子的,进行全面整顿和组织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评定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评定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免去现职,组织上再不做任何安置。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考核工作在干部管理工作中的应有作用,引导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的发展观和科学的政绩观的树立。(项目考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