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绩效的含义
“绩效”一词,一般解释为成绩、成效,含有成绩和效益的意思,它最早用于社会经济管理方面,后来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又有广泛应用。“政府绩效”,’西方国家又称“公共生产力”、“国家生产力”、“公共组织绩效”、“政府业绩”、“政府作为”等,它是指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的业绩、效果、效益及其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能,是政府在行使其功能、实施其意志的过程中体现出的管理能力。运用“绩效”概念衡量政府活动的效果,所指的不单纯是一个政绩层面的概念,还包括着政府成本、政府效率、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发展预期的含义在内。(本章下一节将着重分析政府成本与政府绩效的关系)从框架上而言,政府绩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z
第一、经济绩效。经济绩效表现在经济持续发展上,国民经济不仅仅在量上扩张,而且在结构合理的前提下有质的提升,良好的经济绩效还包括经济可持续发展程度较高、政府能供应推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
第二、社会绩效。社会绩效是经济发展基础上的社会全面进步。社会全面进步内涵丰富,包括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普遍改善和提高;社会公共产品供应及时到位,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人们安居乐业;社会和谐有序,社会群体民族之间和谐协调,没有明显的对抗和尖锐的冲突。
第三、政治绩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治绩效最经常的表现为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或社会秩序的供应是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这是政府核心能力之一。政府制度安排的能力越强,政治绩效就越容易体现。
政府绩效体系中,社会绩效是政府绩效体系的主要内涵和价值目标,在整个体系中发挥着基础作用。没有社会绩效,经济绩效就没有实现的意义和价值,政治绩效也会失去社会基础。经济绩效是社会绩效和政治绩效的物质基础和物质支撑,是社会绩效和政治绩效能够长久持续的保障。而政治绩效是整个政府绩效的中枢和核心,实现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需要政治绩效作为法律和制度的保证和保障。同时政府绩效体现在政府行政管理的每一个层面和领域。这种绩效既不是政府短期投入的回报,也不是政府终端产品的累积,而应该是较长时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政治文明的总成果。
政府绩效可分为微观、宏观两个层面。宏观层面的政府绩效以特定的政府为关注对象,涉及整个政府活动的成绩和效果,具体体现为政治的民主与稳定,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持续提高社会公正与公平等、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改善。可见宏观层面政府绩效取决于政府管理活动的各个主要方面,包括政府素质、政府能力、政府职能、政府行为方式、政府决策的质量等等。政府在微观层面的绩效由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构成。个人绩效包括个人的工作表现,工作成绩、工作态度,以及他的专业知识,熟练程度。组织绩效是以特定的政府机构或政府部门为关注对象,体现为这些单位的工作成就或效果,具体以效率、效益、服务质量等来衡量。目前,由于具体评估指标的可度量性,最为有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还是政府微观层面的绩效评估,各国所开展的,也都是这方面的评估,如对政府经济职能部门或具体经济政策的评估、政府公务员的业绩评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