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
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一、计划制定落实情况(5分)
工作计划应紧紧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各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实际制定,计划、总结要按有关要求按时报送,并能按时完成交办工作。计划总结不能按时报送的或计划不能落实的、交办工作完成不力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二、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情况(7分)
已建立的各项制度要认真抓好落实,同时还应不断完善有关新制度。年底将以听取汇报、检查每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内容的部分分值。
三、为代表履职服务情况(8分)
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做好向代表递送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会议通知、有关文件及等工作,并确保提前送到代表手中。区情和街情报告会应围绕全区工作中心和重点工作及代表意愿安排有关内容。走访代表时要结合工作实际有目的走访,力求增强实效性,上述工作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四、代表联系选民情况(15分)
要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总体安排,制定具体计划、搞好总结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代表持证视察、调查和代表日常的联系选民活动,要事先做好有关选民的通知及活动地点的落实等服务工作。联系选民活动的情况要有详细记录,代表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转递相关部门并督促落实,代表向选民述职评议工作要完成进度要求,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五、组织代表活动情况(10分)
组织代表活动是人大街道工委的重要工作,开展代表活动不仅要紧紧围绕经济发展中心,而且要兼顾社会发展的其他方面,注重实效,不走过场。活动形式应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各位代表的优势和作用。指导村民自治和社区自治工作要依法展开。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六、授权开展监督工作情况(15分)
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工作是人大街道工委的重要工作职责。要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对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办事处负责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公正司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七、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情况(12分)
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登记、存档、转递、督办工作。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要责任清、情况明,在加强督办方面要有具体措施,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督办努力使代表满意率与建议办成率逐年提高。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八、组织代表学习培训情况(8分)
要根据代表履职的需要及时为代表订阅有关学习材料,并按照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组织好代表的学习、培训及工作交流,以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九、理论宣传工作情况(10分)
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要及时准确。在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实践研究的基础上,理论研讨文章力求有新意、有特点。代表事迹的宣传力度具有典型性、指导性。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十、工委自身建设情况(10分)
工委工作要做到六要:一是工委各项制度要上墙;二是工委办公室信息化设备要齐全;三是代表变动要反馈;四是各项活动情况要及时上报;五是工委工作的档案管理要规范;六是工委工作人员要相对专职和稳定,工委专职干部要不断提高为代表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工委和代表活动经费要列入街道财政预算,日常开支使用有保障。与考核要求有差距的,将扣除该项考核内容的部分分值。
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
工作目标百分制考核表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数 |
自评 分数 |
互评 分数 |
考核 分数 |
一、 计划制订落实情况 (5分) |
1.在区人大常委会布置年度工作要点后,半月之内将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计划报送区人大人事代表联络工委和办公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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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要求及时报送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总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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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工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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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情况 (7分) |
4.主动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每季度向党工委汇报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情况。人大街道工委全年工作要点由党工委文件下发所属部门和代表单位。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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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季度召开一次人大街道工委会议,听取工委季度工作汇报、研究下季度工作安排。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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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每项制度执行情况应有具体记载,并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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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为代表履职服务情况 (8分) |
7.做好人代会和闭会期间有关会议通知落实、出勤统计、会议记录等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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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每半年召开一次区情和街情通报会,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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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年联系走访一次辖区内市、区人大代表,了解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情况,认真征求代表意见,并有走访记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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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数 |
自评 分数 |
互评 分数 |
考核 分数 |
四、 代表联系选民情况 (15分) |
10.制定工委联系选民的具体计划和落实措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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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做好代表持证视察、调查活动服务工作,每名代表持证视察不少于2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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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做好每名代表与选民保持经常联系的组织服务工作。联系选民活动有记载,每名代表全年联系走访选民不少于10名。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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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每年组织20%的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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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组织代表活动情况 (10分) |
14.组织好人代会前的代表视察和提出议案、建议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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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每季度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重点和代表组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一次代表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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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协助和指导村委会(社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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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代表活动出勤率达到本代表组总数90%以上,有代表出勤和活动情况记录。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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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授权开展监督工作情况 (15分) |
18.协助区人大常委会开展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督查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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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适时组织代表听取街道办事处负责人1至2名履职情况汇报,并开展工作评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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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组织代表听取街道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汇报,并开展有效的监督检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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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组织代表视察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公正司法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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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建议和意见督办情况 (12分) |
22.做好人代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征集、登记和上报工作,并及时跟踪督办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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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及时转递督办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做好登记和建档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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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三见面”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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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做好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中代表所提意见的整理归纳和转递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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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分数 |
自评 分数 |
互评 分数 |
考核 分数 |
八、 组织代表学习培训情况 (8分) |
26.及时为代表订阅有关报刊杂志等学习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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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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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每年对代表进行1—2次集中培训,并做好市、区人大举办学习培训的组织服务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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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每年组织1—2次代表交流学习体会及依法履职体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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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理论宣传工作情况 (10分) |
30.加强信息和新闻宣传报道,每月向区人大办公室(雨花人大网站)报送2条以上的人大工作信息或新闻稿件(含图片新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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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的研究,每年要有1篇以上人大街道工委工作调研文章。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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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及时总结代表事迹,宣传代表风采,每年至少有3篇以上代表事迹的报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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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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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工委自身建设情况 (10分) |
34.工委工作职责、代表工作制度及工委组成人员名单和分工公示上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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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工作人员相对专职和稳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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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工委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日常开支使用有保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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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代表基本情况清楚,能及时掌握和上报代表变动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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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基本办公设备齐全,环境整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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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按照信息化要求,人大街道工委计算机与雨花人大网站联网互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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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文档管理规范,制度、总结等分册建档。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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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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