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8年工作要点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18 12:00

深圳市2008年工作要点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深办发[2008]3号  2008年2月3日)

 

2008年我市各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继续争当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的先锋,继续发挥好窗口和示范作用,为广东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贡献,勇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通过解放思想的大学习、大讨论促进思想大解放,提出改革创新大举措,推动各项工作大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改革开放三十周年。2008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约束指标是:本市生产总值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5%以内;万元GDP建设用地下降10%,万元GDP能耗、水耗分别下降2.75%和4%;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4%和3%。围绕以上目标,2008年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以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推动深圳新一轮跨越式科学发展

  1.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上来,不断增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动新一轮思想大解放。要强化“一个先导”,充分发挥解放思想的先导作用,把解放思想作为推动发展的动力源泉,作为破解难题的思想武器,继续争当解放思想的排头兵。只要是符合客观实际、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就坚定不移、强力推进;只要是不符合客观规律、妨碍科学发展的就坚决破除、大胆改正,以思想的新解放促进发展的新跨越。要切实树立世界眼光,以香港、新加坡等世界一流的先进城市为标杆,努力建设成为能够体现中国形象,有竞争力,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都能与世界先进城市“叫板”的城市,续写深圳经济特区宏伟事业的新篇章。要争当“两个先锋”,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两个方面继续走在前列,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四位一体”,着力推进经济建设,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民主法治水平;着力加强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着力加强社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民生幸福。要加强“一个保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深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以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为契机全面总结深圳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深圳建立经济特区28周年。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其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生动缩影。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为进一步改革开放明确方向与路径。社科理论战线要深入研究探索改革开放实践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着力推出一批有深度、上档次、份量重的思想理论精品。宣传文化战线要采取丰富生动的文艺形式,着力宣传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

  二、大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4.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财政金融形势分析。调整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大政府公共资源配置向民生领域倾斜力度,加大政府投资向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尽早出台《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暂行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稽察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的清理。提高居民整体收入水平,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努力改善消费环境,适当调整收入分配政策,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增强居民消费能力,促进居民储蓄向消费转化。密切关注粮食、禽肉蛋、石油、天然气、房地产和大宗进出口商品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走势,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市场价格异动。加强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提高经济形势分析整体质量,确保经济安全运行,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5.进一步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要紧紧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这一主线,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使创新真正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要以科技部、广东省、深圳市三方共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框架协议为平台,加快确定有关工作机构和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全市科技公共平台的布局和建设,吸引更多的部门和企业在深创办新的研究机构。加快建设深港创新圈,完成深港创新圈建设战略规划论证,推进深港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推动香港的大学、先进研发中心在深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发展创业投资,充分利用华南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利平台,进一步改善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融资环境。促进金融业改革创新,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争取在深圳交易所早日开设创业板。鼓励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型科技企业改制上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争取启动地方政府债券试点。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尽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发展若干规定》,全面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努力打造中国的"发明之都"。

  6.继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进一步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抓紧一批新的高新技术项目的前期建设工作,抓紧建立我市国家标准数字电视地面广播单频覆盖网,组织实施国家标准地面数字电视示范区项目的建设。加大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带及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支持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向高端纵深领域发展。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高端服务业发展,加强深港在专业服务领域的交流合作,不断完善促进我市高端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加强金融创新,进一步巩固区域金融中心地位,培育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继续做好第二批企业债券的申报和发行工作。积极开展集合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创新的研究开发、方案设计、申报实施等工作,开辟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的创新渠道,构筑金融创新的良性机制。进一步提升海洋产业,积极推动远洋渔业发展。加强港口发展战略研究,完善港口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港口物流和临港工业。加快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积极培育一批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切实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都市观光农业。积极培育远洋捕捞等新兴产业。壮大总部经济,加快区域性企业总部中心城市建设。加快专项产业园区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延伸产业宽度和链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动节能改造,发展环保产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能源储备保障体系。继续加大对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办好第十届高交会和第四届文博会。

  7.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顺应国际产业转移趋势和本地企业国际化经营的要求,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推动对外开放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展。系统制定“走出去”战略发展规划,积极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国门,以“集团军”形式参与更大范围的国际市场竞争。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吸引更多的外资来深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集中资源保证高质量的外资大项目落户。积极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扩大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和服务出口,提高出口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利用政府资源,协助企业解决在境外发展中遇到的准入壁垒问题。继续贯彻向香港学习、为香港服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深港合作,努力打造深港国际大都会,实现深港两地在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领域全方位融合。继续实施“深港澳合作圈”、“大珠三角合作圈”、“泛珠三角合作圈”的合作与发展战略,积极探索与内地合作的新形式、新领域,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三、统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增强深圳发展的动力和竞争力

  8.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完成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加快建立与市场全面接轨的内部经营机制。加快企业向内地市场扩展,鼓励和支持优势企业整体上市、兼并重组和再融资,做强做大优势国有企业,全面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积极推进集体企业改革,规范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全面发展。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立完善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和技术进步服务体系,健全民营及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创业辅导和管理咨询等各类专业化服务体系,着力培育一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

  9.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继续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研究理顺市、区权责关系,探索研究区划调整,减少行政层级的改革试点。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研究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政府组织体系和行政协调机制,切实解决部门之间职责重叠、责任不清晰、部门利益化等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力。继续推行政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完善政府决策程序,健全公共政策的形成机制,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继续推进街道综合执法,规范政府执法行为。

  10.进一步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法定机构试点、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市属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供给方式改革、事业单位从行政级别管理转为岗位等级管理和绩效管理、市政公园管养体制改革、政府检测机构体制改革与资源整合等专项改革工作。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切实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和社会民生领域。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千方百计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帮扶力度,保证全体市民都能分享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健全公共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引导和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发挥社会自治功能。

  11.进一步加大对改革统筹协调的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改革创新促进条例,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协调,不断提高改革的质量和水平。加大对重大改革的效果评估和督查力度。要结合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全国综合配套改革经验交流会在深圳召开的契机,认真总结深圳改革开放的经验和成果,推动全市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国际化水平

  12.不断提升城市规划的层次水平。学习新加坡和香港强烈的危机意识、国际化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和以人为本意识,切实发挥规划的先导、主导和统筹作用,优化城市功能布局,扩展城市空间资源。力争完成城市新的总体规划上报批复工作,制定总体规划实施纲要,完善配套法规及政策措施。以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新总体规划为主题,召开全市第二次规划工作会议。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发展策略等宏观层面规划的衔接合作,围绕建设深港国际大都会的发展目标,推进深港规划战略研究与合作。完善以城市规划为主导的建设用地管理机制,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桥梁和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科学规划和安全监督,增强城市综合防灾抗灾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推进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加快地铁工程建设和后期干线的立项审批工作。加大公交场站和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力度,继续推进干线路网建设,尽快改变特区外公交配套设施严重滞后的局面。继续加强机场、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物流枢纽功能。加快完成盐田三期扩建、大铲湾一期建设工作,抓紧推进盐田东港区一期、铜鼓航道二期和前海湾港区等项目的前期工作;继续大力发展航空运输市场,加快推进深圳机场飞行区的扩建工程。进一步完善路网空间布局,全面建设“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完成盐坝高速C段、南光高速公路建设,保证沿江高速、东部过境高速公路、丹平快速路、南坪快速二期等通道工程的开工建设,抓紧莲塘口岸的规划研究工作。

  14.大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深入实施《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市的决定》,实行强势环保,打造环保责任政府,切实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加快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完善治污保洁工作机制,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截排收集管网系统建设,促进中水回收利用和海水充分利用,继续推进“蓝天工程”,有效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开展垃圾中转站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行动,加快大型环卫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先进的垃圾收运系统,努力打造全国最干净的城市。继续加大基本生态控制线保护和监测力度,以滨海15公里休闲带建设为突破,继续推进郊野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快打造“公园之城”。以光明新区为试点开展绿色城市规划建设,加强国家生态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创建,努力打造绿色城区和生态园区。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全面开展土地整备和清理工作,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地资源,不断提高城市土地集约化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开展绿色建筑认证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绿色施工,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15.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快制定和实施《深圳市城市与建筑设计标准与准则》,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内容,创造宜人的城市环境。加强人口管理,进一步推行居住证制度,不断提升人口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以更大力度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城市街景、户外广告、照明设施、沿街临时设施的整治和美化,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整体面貌。加大对大鹏所城、客家民居等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的保护力度。开展城市执法工作标准化和队伍建设专业化建设行动,加强城管综合执法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执法监察运行机制,全面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着力实施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行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管养分离制度和市政设施管理一体化进程,加快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增强城市发展潜力。加大查违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法建筑增量,确保实现“零抢建”目标。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城管系统,加大网格化管理覆盖面,全面提升提高城市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

  16.坚定不移地推进特区内外均衡化协调发展。以加快推进光明、坪山、龙华、大运等四大新城以及大鹏半岛和西部滨海等东西两翼地区的开发建设为核心,全面提升特区外整体城市化水平。加大特区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高水平规划建设特区外各类配套设施,加快城市轨道交通、高快速干线路网等交通设施的建设步伐,加强各组团中心之间的快速公交连接,强力推进市政管网建设,充分发挥城市基础设施对特区内外协调发展的引导和整合作用。全面加大城市更新力度,结合重点园区开发、产业集聚基地建设和传统工业区整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和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的升级改造和功能置换,进一步缩小特区内外、城中村内外的差距。

  五、以提升民生净福利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与民生幸福

  17.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完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推进特区外教育标准化建设。适度增加基础教育优质学位供给,加快推进寄宿制高级中学建设,局部缓解中小学尤其高中学位紧缺的状况;加快南方科技大学、大学城、深圳大学扩建、深圳大学医学院、深职院二期、信息学院新校区、高技校和市技校新校区等项目的建设步伐。继续推进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市疾控中心迁址重建、第三人民医院和滨海医院、儿童医院、心血管医院等公共卫生项目的建设,重点抓好特区外公共卫生项目的建设,促进我市卫生公共服务的均衡化发展。继续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计划,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场所和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增加社区文体设施活动面积,全面推动计生、人口管理、医疗、保健、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服务进入社区。加快推进残疾人康复中心、儿童福利院、基层社会保险征收站、青少年活动基地等项目建设,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条件。

  18.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居民安居乐业。以提高民生净福利水平为核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完善就业再就业长效工作机制,力争率先成为充分就业城市。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为外来务工人员求职创造更为良好的环境,促进公平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推进全民医保工作,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并重的工伤保险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险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加快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着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完善监管机制,推进楼市的健康稳定发展,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用房的建设力度。加大疾病防控力度,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的监管效能和水平。加强劳动关系调整,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执法,保障劳动者权益,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若干规定。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切实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快发展社会福利,大力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全面落实“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跨部门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深圳市社会救助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整合各种救助资源,完善资源配置机制,建立第二条保障线,制定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群体的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建立分类救助、专项救助的长效机制,完善残疾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和家庭暴力的救助管理制度。大力发展慈善和捐赠事业,建立健全社会帮扶体系。继续推进“同富裕工程”。以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为动力,深入发展新形势下双拥共建工作,完善优抚安置保障体系,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19.努力创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确保社会和谐与稳定。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保持对犯罪分子的强大震慑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实现社会治安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奥运会等敏感期间的社会政治稳定。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探索非户籍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强化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工队伍建设,提高社工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引导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改革、完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以强化人口管理为突破口,全面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同乡村”等重点人群和区域的管理,落实人口和出租屋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起符合深圳特色的人口计生新机制。以铁的手腕抓好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事故多发企业和多发部位的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推进食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城市民兵组织调整改革,推动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六、着力加强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0.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全市社科研究力量要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现实问题的研究,发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研究中心的作用,推进科学发展观研究工程,开展城市文化软实力研究。增强市民的参与性,把深圳读书月、市民文化大讲堂、社科普及周、百科下基层等理论宣传普及品牌活动打造成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重要平台,进一步研究制订《城市人文精神建设规划纲要》。

  21.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坚持为团结稳定鼓劲,大力宣传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绩,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和改进对外宣传工作,高度重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和运用,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严格新闻纪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为做好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2.深入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打造良好社会环境和文化生态。加快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快当代艺术馆、城市规划展馆、市文学艺术中心、博物馆、艺校新址、少儿图书馆、中波台等项目的建设和改建,进一步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建设,重点推进新成立街道的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扩大城市文化品牌影响力,培育城市人文精神。进一步办好“深圳读书月”、“外来青工文化节”、“文博会艺术节”、“中外艺术精品演出季”等品牌文化活动。围绕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组织创作舞台艺术精品,推进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美术创作工程和文学创作工程。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文化产业发展2007-2020规划纲要》的实施,完善文化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建成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群。提高文博会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强化国家级和国际性地位。贯彻落实政府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怡景动漫产业基地和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园为重点,积极搭建动漫基地建设的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推动新技术、新业务相结合的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积极开展IPTV实验,大力发展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等广播新媒体产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提升城市文化形象。加大历史文物保护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文化安全有序。

  2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广大市民的公德意识、诚信意识、法制意识、环境意识,引导广大市民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关心青少年成长,充分发挥“关工委”作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不断增强市民对深圳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城市凝聚力。广泛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单位(企业)、和谐校园等和谐创建活动,增强公民、企业和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意识。组织好第五届“深圳关爱行动”和广东省现代公民评选等道德实践活动。迎接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试体系》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任务顺利完成。

  24.精心做好大运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全面推进大运场馆建设,确保大运会比赛训练的全部场馆如期动工。将大运会设施建设与深圳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相衔接相协调,对“后运动经济”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抓紧启动外语人才特别是小语种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推进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市民的整体外语水平。以迎奥运、备大运为契机,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

  七、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奠定法治基础

  25.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探索和完善我市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路子。根据“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与人大、“一府两院”、政协及各人民团体的关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议事程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进一步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加强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正确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及海内外同胞关系,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继续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

  26.继续推进依法治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两个立法权的作用,以立法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重点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住房保障条例》、《深圳市规划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若干规定》、《第26届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条例》等法规。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督促政府加大对直接惠及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领域的投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组织对《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对落实《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若干问题决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改进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专用网络,制定《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继续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有损司法权威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八、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深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7.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改革方向,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进一步健全我市干部人事制度体系。切实研究解决干部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取在干部分类管理制度、考核评价体系、初始提名制度、改进考察方式方法、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出台《市管企业领导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不断探索完善适应企业特点的国企领导人员考核办法和手段。建立健全干部监督信息系统,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结果运用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委会、常委会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和干部任期、回避、交流等制度。大力推行公务员职位说明书制度,夯实公务员管理的基础。大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改进思想作风,提高执政本领,改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工作机制,明确区委专职副书记职责。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继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格外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干部,注意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到党政领导机关。完善干部保健制度。认真筹划和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在整体指导推进三支队伍培训的基础上,重点培训局处级领导干部、后备干部,继续举办好中青班、“都市计划”出国培训班、“胜任力提升”培训班,选送重要岗位、关键岗位的局处级领导干部赴境外学习,继续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

  28.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改进作风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抓好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发挥在建设和谐社区工作中的龙头带动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面,重点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着力增强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加大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29.扎实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新的城市发展定位,以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目的,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统筹抓好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形成职责分明、运转有序、协调高效、充满活力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机构,充实人才工作力量,发挥组织部门的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市管领导班子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我市引进留住用好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力度,建设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绿色通道”。强化产业、行业集聚人才政策,推进支柱产业和重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理顺市管专家管理工作体制。

  30.以扩大基层民主为重点,全面加强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完善差额选举办法,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积极开展“两新”组织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直选工作。进一步理顺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权力关系,建立健全市、区两级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继续做好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提案、巡视、调研等党代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大党务公开的力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党内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浓厚氛围。

  31.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健全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以纪律教育学习月为载体,在全市集中开展以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办好“直通车”、“民心桥”、“廉政直击”等专栏和专题节目。大力发展廉政文化,营造廉荣腐耻社会氛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经济责任审计和质询制、问责制、廉政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审核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研究制定《深圳市防止公务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推进“阳光工程”,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案件,查办挥霍浪费财政资金和国有、集体资产的案件。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良好的党风和政风带动和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