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项目 |
目标 |
考 核 内 容及标准 |
标准分(100分) |
评分说明 |
评分方法 |
自查分 |
扣分 |
得分 |
一、党组党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20分 |
1、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
(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理想信念坚定,没有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 (2)中心组理论学习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每次学习有考勤、有记录;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12天,每次学习成员出席和每位成员的年出席率均不低于80%。 (3)理论学习联系实际,指导思想和工作效果明显。 (4)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自学一本政治理论书籍,集中学习时作一次中心发言,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有一本理论学习笔记本。 (5)建立了中心组学习情况档案,设有学习秘书。 |
5分 |
(1)中心组学习年初无计划,扣2分,年终无总结,扣2分; (2)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12天,缺一次扣2分,缺一天扣2分; (3)每次学习,成员出席率低于80%,一次扣2分; (4)成员无中心发言的,1例扣2分;成员无学习心得或调研文章,1例扣2分; (5)成员参加学习未实行本人亲笔签到的扣2分;未设学习秘书的扣2分。 |
(1)听取汇报、查阅档案; (2)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3)综合年度自查和工委抽查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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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
(1)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态度坚决 。 (2)制订并认真落实党组(党委)工作规则,切实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3)按时召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有整改措施并得到落实。 (4)班子成员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讲大局,讲团结,守纪律,班子团结协调,有凝聚力、战斗力。 |
5分 |
(1)未制定党组(党委)工作规则,扣2分; (2)未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未征求意见,会后未制定整改措施,扣2分; (3)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工作不协调或干部职工对班子意见较大,扣3分。 |
(1)听取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 (2)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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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 |
(1)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及深化“效能革命”、评议满意不满意单位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措施有力,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2)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 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有效解决“五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和群众反映良好。 (3)每位成员自觉参加机关党的活动和支部组织生活, 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年出席率均不低于80%。 |
5分 |
(1)深化机关“效能革命”和创建满意单位工作不重视,抓不紧,措施不力的扣3分。 (2)市直机关“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未5位的,扣5分; (3)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年出席率均低于80%或未上报公示情况的,扣2分。 |
(1)根据市直机关作风办的评价和市政府目标考核中作风、效能建设考核情况; (2)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3)查阅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公示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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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廉洁自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 (2)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廉政、勤政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班子成员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3)本单位党风党纪教育抓得紧,单位党风党纪状况良好。 (4)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惩治腐败坚决有力。 |
5分 |
(1)没有制定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的扣2分。 (2)没有开展党风党纪专题党课教育活动,扣2分; (3)班子成员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扣3分。 |
(1)听取市纪委(监察局)的意见; (2)查阅有关制度, 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3)根据平时掌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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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组党委抓机关党建工作20分 |
1、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条例》及市委《实施意见》和温委发[2006]19号文件精神,形成良好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格局和工作机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坚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 (2)党组(党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完成各项任务。 (3)党组(党委)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机关党的工作,履行职责到位。 (4)认真解决机关党组织的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努力为机关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5)督促和指导机关党组织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
10分 |
(1)未落实市委《实施意见》和温委发[2006]19号文件规定各项保障措施的扣3分; (2)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健全的扣3分; (3)年初末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或年终未及时上报党建工作总结的扣3分; (4)党组(党委)每年两次专题听取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少一次扣2分; (5)基层党组织未及时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延期一年以上的,每例扣2分。 |
(1)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或问卷调查); (2)查阅会议记录和党组(党委)加强党建工作的措施; (3)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情况; (4)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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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支持机关党组织履行《条例》赋予的监督职能 |
(1)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或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党委建制的应配备专职副书记。不是党组(党委)成员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应列席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有关重要会议。 (2)重要决策和干部任免、奖惩,应听取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3)经常通过机关党组织了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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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1)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未能按市委《实施意见》要求配备的扣3分; (2)不是党组(党委)成员的专职副书记未列席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有关重要会议,扣3分; |
(1)听取汇报,座谈会、问卷调查; (2)根据平时了解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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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视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改善机关党建工作条件 |
(1)专(兼)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的任免,其任免的人选要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同意,按党务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 (2)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应做到专职专用;任满两届应安排轮岗、交流。 (3)重视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党务干部的提拔、使用。 (4)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党务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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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
(1)配备和调整专(兼)职机关党组织负责人,事先未经上级组织同意的扣3分; (2)专职副书记未做到专职专用的扣3分。 |
(1)根据机关党组织换届和委员增补的任命; (2)找党务干部个别谈话了解; (3)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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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机关党组织建设60分 |
1、认真履行《条例》和《实施意见》规定的各项工作职责 |
(1)机关党组织班子届满及时改选,缺员及时补选;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履行职责好,委员充分发挥作用;班子团结协作,积极进取,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2)机关党组织议事规则健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工作制度,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机关党的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本单位机关党的工作有活力。 (4)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按时上报组织统计表。 |
10分 |
(1)机关党组织班子届满未及时改选、缺员未及时补选的扣3分; (2)机关党组织未健全议事规则的扣2分; (3)党费收缴未按规定执行,扣2分; (4)未按时上报党内统计表扣3分。 |
(1)听取汇报; (2)座谈了解(或问卷调查); (3)根据平时抽查和考核的情况; (4)查阅党费收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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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努力提高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
(1)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实行一岗双责;党支部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工作有台帐,活动有场所。 (2)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培训工作,每3年要安排支部负责人参加市直机关工委轮训一次 。 (3)按照“四个好”的要求,加强支部建设目标管理。 (4)对“四个好”未达标党支部及时采取组织措施,进行整改。 |
10分 |
(1)党支部工作无计划、无总结、无活动场所扣3分; (2)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四个好”目标管理活动未实行年度考核或考核不严格走过场的扣3分; (3)没有及时整顿未达标、不起作用的党支部扣3分; (4)考核结果未实行通报或上报市直机关工委的扣5分。 |
(1)听取汇报; (2)了解机关党委(党总支)按照“四个好”条件,考核党支部的评审、定档情况; (3)抽查所属党支部,重点查阅支部“四好”目标管理情况和考核结果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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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 |
(1)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党组织活动,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各项制度,坚持每月集中1天的政治学习制度,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本单位组织上党课全年不少于4次。 (2)结合实际安排学习教育内容,确定学习教育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及时解决思想问题,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推进机关文化建设、道德建设和信用建设有举措,见成效。 |
15分 |
(1)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不健全,扣5分; (2)全年集中学习未达到12天,一天扣5分; (3)党课全年4次,少一次扣5分。 |
(1)听取汇报; (2)查阅有关文件和机关党组织教育登记; (3)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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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
(1)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并抓好落实,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积极开展文明机关(单位)、文明处室创建活动,做到有具体措施,有检查评比,效果明显。 (3)在职党员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员活动;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 |
10分 |
(1)未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的扣4分; (2)未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单位)或文明处室的扣3分; (3)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率未达到90%以上的扣3分。 |
(1)听取汇报; (2)根据市直文明机关创建办和市直机关作风办掌握的情况; (3)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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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 |
(1)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 (2)广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一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先进,依据党纪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3)严格按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并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等,严格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党员质量。 (4)党纪和廉政教育做到经常性、制度化。党员队伍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或发生违纪问题能自查。 |
10分 |
(1)支部(小组)组织生活会,全年少于12次,少一次扣2分; (2)发展党员未实行推优制、公示制、预审制、票决制、预警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扣3分; (3)党员中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被查一例扣3分,自查一例扣1分; (4)上级转办信访件不按时报结或报告制度落实不好的扣2分。 |
(1)听取汇报,开座谈会、问卷调查; (2)查阅机关党组织记录本; (3)综合抽查支部(小组)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4)向纪检部门了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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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
6、加强对统战工作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 |
(1)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健全,活动经常,作用明显。 (2)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统战工作;关心、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建设,关系融洽,成效明显。 (3)“党建带团建”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4)指导社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积极做好社团党建工作。 (5)重视和关心老干部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6)单位计划生育严格实行计划生育责任书,无早生,超生现象。 |
5分 |
(1)工、青、妇组织不健全的扣3分; (2)指导社团党建工作不到位扣2分; (3)计生工作不到位扣2分。 |
(1)听取汇报; 2)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有关记录等; (3)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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