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应坚持“五个突破”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8/12/18 12:00

乡镇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应坚持“五个突破”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要注重 考察工作实绩。但要切实增强乡镇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工作的实效性,夯实党执政的基层基础,促进乡镇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在 考核评价体系、方式、方法和扩大考核民主、充分运用考核结果等五个环节上寻求突破。
  一是在考核评价体系上求突破。要以实绩为核心,对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能够量化的指标要准确量化,对考核内容,要制定出具体的评分标准;不能量化的要辅之以科学的定性考核。要建立乡镇领导干部岗位职责和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分层管理,分类考核。
   二是在考核评价方式上求突破。从乡镇干部实绩创立过程的各个环节入手,具体做到“四察四看四核实”。一是考察干部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而提出的工作 思路,看其是否对本乡镇的总体思路或某一项工作有长远打算,核实其是否符合实际;二是考察干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实效,看其提出的意见是否恰当,是否产生 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核实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的会议记录,了解被考核者对决策的形成所起的是直接作用还是间接作用;三是考察干部在分管的业务工作上 采取的措施与收到的效果,看其是否能够把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部署与乡镇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提出落实的有力措施及其产生的实际效果,核实工作实绩 是否确凿,有无“水分”;四是考察干部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的实效,看其是真正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是走马观花,说的多,做的少,核实对难点、热点问题 的解决是否及时,是否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是在考核评价方法上求突破。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内容为依据,辩证地进行历史和现实的、主观和 客观的、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在分析干部实绩时,注重从环境因素出发,既考虑内在的环境因素,如乡镇干部的素质、班子成员的整体优势,又考虑外在环境如地域 优势、人文优势和基础条件等;既作客观分析,从实绩形成的历史过程中分析干部所起的作用,避免把前任政绩安到后任头上,又作主观分析,察看干部的努力程 度;既要重视经济发展的连续性、长远性,又要认真分析干部创立的实绩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式的长期价值,还是“杀鸡取卵”式的短期效应,确认实绩的实 际价值。
  四是在扩大考核民主上求突破。坚持群众路线,尽量扩大群众参与测评、个别谈话的范围,对可以通过实地察看的硬指标,实地察看其规 模、完成进度等情况,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实情。坚持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积极试行干部实绩考核公示制度,对乡镇领导干部的工作责 任目标完成情况及其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逐一列出,在公开栏中进行公示,让广大干部群众发表意见和举报问题,落实群众在干部考核工作中的知 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考核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五是在充分运用考核结果上求突破。一要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 优秀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该提拔任用的提拔任用,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要视情况降职或转任非领导职务。二要作为管理干部的重要依 据。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实行分类管理,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基本称职的进行鞭策,促其改进工作;不称职的进行诫勉,予以批评教育。 三要作为培训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结果,分析干部的素质构成,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教育。四要作为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强化干 部考核的监督功能,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