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2007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镇区)
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检查方式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一、组织领导 |
1.1 |
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明确部门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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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会办记录、查资料。 |
未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扣2分,未明确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扣1分,未明确部门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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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全年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研究食品安全会议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工作,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镇区食品安全例会制度,每季不少于一次。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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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会办记录、例会记录,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
会办会每少一次扣1分,会办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有一项扣1分,镇食安办例会少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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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分管领导经常性的检查、督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
5分 |
查资料和记录。 |
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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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辖区内村(居)、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班子,由一把手负总责,并与上级领导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 |
6分 |
查看相关资料、记录。 |
有关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立有一项未落实的扣1分,日常管理、信息传递工作未开展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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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检查方式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二、制度建设 |
2.1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等,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 |
5 |
查相关文件、资料。 |
未建立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的扣3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有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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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立健全本镇区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订应急预案。 |
4 |
查应急预案、演练或培训记录。 |
无应急预案扣3分,未演练或培训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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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举报反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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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查相关制度和举报记录。 |
无制度扣2分,有举报不办结的有一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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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任务 |
3.1 |
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法制意识。 |
5 |
查宣传记录和培训记录。 |
县食安委安排的宣传活动有一次未开展的扣1分、未培训从业人员的扣1分,宣传教育不深入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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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及时完成县政府和县食安委下达的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指标,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状规定的事项,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安全试点镇、村工作及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
10 |
查有关记录及核查情况。 |
工作指标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含责任状内容),临时性工作任务有一次未完成扣1分。食品安全试点镇达到盐城市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评价标准的加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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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检查方式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三、目标任务 |
3.3 |
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工作。 |
3 |
查相关文件资料 |
无文件资料扣3分,工作效果不好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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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强农村食品物流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现代物流网络进乡村、进社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店创建活动。 |
10 |
查村级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店创建情况。 |
未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店、放心店创建任务的有一家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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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推广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基地建设,有效控制农药残留。 |
4 |
查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完成情况、相关基地建设情况。 |
完成相关部门指标的得基本分,未完成的酌情扣分,基地建设成效显著的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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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础管理 |
4.1 |
镇、村(居)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基本台帐、工作台帐,做到帐目清楚、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
4 |
查基础台帐、工作台帐等资料。 |
无食品安全基本台帐、工作台帐不得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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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按时向县食安办报送工作计划、专项活动方案和小结、相关报表、工作总结、工作动态信息及因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的报送材料,其中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全年不少于4份。 |
5 |
查有关记录。 |
有一项未上报的扣2分、有一项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工作动态信息少一份扣0.5分,多一份加0.5分,加分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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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检查方式 |
考核标准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
五、协调配合 |
5.1 |
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
4 |
查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向相关单位了解情况。 |
未明确要求扣2分,相关单位反映工作不配合属实的有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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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积极组织和配合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开展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5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查整改。 |
10 |
查资料,看专项整治汇报材料和案件处理材料,向有关方面了解,查相关记录。 |
专项整治活动有一次未开展扣1分,多于5次的,每次加1分,加分不超过5分;检查发现的问题有一项未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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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成效 |
6.1 |
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效果显著、问卷调查满意率>85%。 |
3 |
组织实地调查。 |
满意度每下降5%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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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
7 |
查检查记录、事故记录,现场查看。 |
因管理不严、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发生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不得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的、根据履行职能情况酌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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