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改三十年全记录
提供者:气象局
发布时间:2009/01/01 12:00

 中国医改三十年全记录 

 

 1978年3月,合作医疗被写进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79年,国务院提出要“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卫生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至此,医疗改革应改革开放的先机开始了探索。“五定一奖”:即定任务、定床位、定编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定经济补助、完成任务奖励和对医院实行“定额补助、经济核算、考核奖惩”等是当时医疗系统工作的模式。

    1980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医生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打破公立医院一统天下局面。这为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医疗服务机构奠定了基础。

    1981年3月,卫生部下发《医院经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卫生机构经济管理的意见》,开始扭转卫生机构不善于经营核算的局面。

    1982年,卫生部颁布《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医院相关工作要求。

    1983年8月,卫生部、财政部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医院按成本收费试点座谈会。

    1985年,被称为“医改元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提出了发展卫生事业的新思路:鼓励多渠道办医;对卫生医疗机构实行放权、让利、搞活,实行鼓励创收和自我发展的政策;改革收费制度。由此拉开了医疗机构转型的序幕。各地推行承包制、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负责制,扩大医院人事、财务和经营管理自主权。

    1985年l1月,卫生部副部长顾英奇在“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城市与卫生工作改革座谈会”上提出:“要实行外引内联,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办卫生事业在管理上要新办,勇于改革,勇于突破,同时要有领导、有计划地搞好医疗制度和收费制度的改革试点,探索为群众提供更有效的医疗保障”。

    1986年1月10日,国务院召集会议,决定设立国家中医管理局。中医管理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由卫生部代管。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卫生部中医司遂即撤销。

    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1988年3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草案)》。

    1988年5月3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原属国家医药管理局管理的中药部分划归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卫生部归口管理。任命卫生部副部长胡熙明兼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1988年l1月,卫生部、财政部、人事部等五部委发布了《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提出了市场化的具体措施。

    1988年l1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

    1988年l1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卫生部“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确立卫生部为国务院综合管理全国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法规、综合计划,监督协调工作,对全国卫生事业的发展和防病冶病工作,统筹规划,实行宏观管理,对直属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间接管理。 

    1989年8月9日,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 《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1989年2月14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七五时期卫生改革提要》和《卫生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九点意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各领域改革的政策。

    1989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财政部、人事部、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提出五点:第一,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第二,开展有偿业余服务;第三,进一步调整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第四,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开展有偿服务;第五,卫生事业单位实行“以副补主”、“以工助医”。其中特别强调“给予卫生产业企业三年免税政策,积极发展卫生产业”。

    1989年11月,卫生部正式颁布《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标志我国医院评价工作正式启动。医院按照任务和功能的不同被划分为三级十等,即一、二级分别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为特甲、乙、丙四等。截止1996年12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评审17708所医院,其中三级医院558所,二级医院3100所,一级医院14050所。

    1990年3月,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贯彻中共中央十三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十年来卫生改革经验,进一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建设,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l990年6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采取紧急措施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决定》。

    1991年1月17日,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请示”,指出要“稳步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为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提供社会保障”。

    1991年4月9日,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提出,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是:“贯彻预防为主,依靠科技进步,动员全社会参与,中西医并重,为人民陡康服务,同时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

    1991年l2月6日,卫生部发布经国务院10月4日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992年,中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市场和市场化一时之间成为最时兴的名词。几乎在一夜之内,方方面面、各行各业都要向市场化进军了。卫生系统也不甘落后地加入了这个进军。

    1992年,深圳率先进行了职工医院制度改革,对当地在职职工、离退人员、外来临时工分别建立综合医疗保险、特殊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主体模式——综合医疗保险中,实行企业和职工双方缴费、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属住院的,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支付10%。这种模式奠定了医疗费用由双方负担的基础,为我国医疗制度改革开了先河。

    1992年9月2日,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2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单位的自主权,力图使其真正拥有劳动人事安排权、业务建设决策权、经营开发管理权和工资奖金分配权。要求医院要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在国有企业改革的示范作用下,一些地方的大型医院还探索了股份制、职工持股、委托经营等公立医院的组织变革。此后,点名手术、特殊护理、特殊病房等新事物,像雨后春笋般在医疗系统涌现。

    1993年5月,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殷大奎在报告中明确表示反对医疗服务市场化,要求多顾及医疗的大众属性和起码的社会公平。这番表态随即被认为“思想保守,反对改革”。两派观点在会议上吵得不可开交。

    1993年9月,卫生部发出《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质量意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教的医疗服务。

    1994年2月,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179号令),对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登记、执业、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将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1995年1月16口,卫生部发布首次“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结果。调查表明,城乡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量明显增加;居民疾病模式呈现出“急病”下降、“慢病”上升的趋势;医院床位数、卫技人员数增幅较大。

    1995年1月,国务院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开始职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试点,以求实现“人人享有初级生保健”的目标。轰动一时的“两江模式” 开辟了中国医保改革的先河。

    1996年12月,我国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大会,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国务院总理李鹏到会作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强调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强调合理配置资源等等。

    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是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明确提出了卫生工作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思想。提出了推进卫生改革的总要求,在医疗领域主要有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卫生管理体制、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等。这些指导思想成为这一轮改革的基调和依据。

    1998年12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了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政策框架,要求1999年,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这一文件的发布为标志,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

    1999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我国制定的第一部有关医师的大法。7月16日,卫生部颁布《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1999年7月,卫生部发部《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与1990年相比,1998年平均每个医生全年负担诊疗人次由1683下降到1178。全国医院病床使用率由80%减少到60%。

    1999年,“市场化”的医院改制在部分地区已经付诸实施。辽宁海城拍卖了18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市直医院,浙江萧山出售了全部乡镇卫生院,山东的临沂、四川的通江、射洪也开始拍卖卫生院。

    2000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上正式提出,要把医院分为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提出医药分家。

    2000年1月起,开始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非处方药,并按非处方药标签和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

    2000年2月,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13项配套措施。包括:《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医疗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意见》、《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等条目。这些措辞被解读成为完全“市场化”的医改开绿灯。

    2000年3月,江苏省宿迁市公开拍卖卫生院,拉开了医院产权改革的序幕,共有一百多家公立医院被拍卖,实现了政府资本的退出,拉开了以“社会办卫生——卫生产业化——产业民营化——民营规范化”为改革思路的医改序幕。

    2000年7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国务院办公厅召开的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认识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

2000年12月,卫生部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原则》、《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指导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设置指导标准》。

    2000年2月2日,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首次提出允许卫生机构对“技术含量较高.资金回收能力较强”的项目,实行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等办法。

    2001年4月13日,卫生部印发《关于卫书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2001年7月,国务院在青岛召开“三项改革”会议,提出:医疗机构应该具有独立法人,原主办单位应以出资人身份与之建立规范的产权关系;医疗机构作为独立事业法人,必须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01年11月卫生部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工作内容(试行)》,同年12月印发《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目标的意见》。

    2001年,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所列的191个成员国名单中,在卫生费用负担公平性方面中国排在倒数第4位;在全球卫生系统的总体绩效评估上中国排在在第144位,被列为全球卫生系统“财务负担”最不公平的国家之一。

    2001年11月,全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会议决定在全国普遍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同年12月,召开了首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专题研讨会。

    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要求“到2010年,在全国农村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02年4月,国家计委,卫生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完善"三项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选定青岛、西宁、柳州作为城镇职工医疗像险、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3项政革试点的城市,以此推进医药分家的政试点。

    2002年4月,国务院公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定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003年,SARS疫情蔓延我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告发生SARS病人5327例(其中广东1512例),治愈出院4959例,死亡349例,病死率6.55%。另有19例死于其它疾病。中国开始反思公共卫生体系的漏洞,进而开始检讨整个卫生事业。

    2003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要求“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农民个人每年的缴费标准不应低于10元.

    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卫生总费用从1980年的143.2亿元急速上涨到2003年的6623.3亿元。政府投入仅占了17%,企业和社会单位占到了27%,而其余的56%却都是由居民个人支付的。居民平均每次门诊费用和住院费用从1998年到2003年分别上涨了57.5%和76.1%,都远远快于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对于医疗保险所覆盖的人群,在城镇地区大约有1亿人左右,农村只有全部人口的10%左右。48.9%的居民生病不去医院,29.6%的患者本该住院的却住不起。

    2005年1月,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吴仪做出批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要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随着这一问题的逐渐凸现,卫生部开始尝试制定《关于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

    2005年的7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葛延风主持的研究报告《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价与建议》一文,明确提出了“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的结论,这份报告一石激起千层浪,迅速引发了一场关于“医改是否成功”的全民辩论。

    2005年9月,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发布《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指出中国医疗体制并没有帮助到最应得到帮助的群体,特别是农民,所以结论是医改并不成功。

    2005年,卫生部副部长马晓华发表讲话,严厉批评了当前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淡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并且着重强调,“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产权制度改革,不是医疗制度改革的主要途径,我们决不主张民进国退。”公众开始纷纷猜测,国务院关于医改的政策、方向是否要作大的调整?新一轮的关于医改的论战,随即暗流涌动.

    2005年,被确定为医院管理年。11月,卫生部发布了《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细化了医院的评价指标。

    2005年2月28日,上海国泰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宣布,将其下属的上海曲阳医院整体委托给上海复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国资管理公司托管民营医院,这一新型医疗体制改革模式率先在上海诞生.

    2005年6月28日,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2003年至2004年8月,卫生部和北京市所属10家医院违规向患者多收费1127万元,其中医疗检查多收费825万元,药品多收费302万元。2001年以来,卫生部和北京市所属10家医院收取药品和医疗器械厂商等支付的各类折扣、回扣等约3亿元。

    2006年,国家启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改善农村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2006年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目标。

    2006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这也标志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由部门主导逐步向政府主导转变。截至2007年底,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已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达2.4万个,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26万人。

    2006年6月国务院成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意见。

    2006年9月,由发改委、卫生部牵头、11家国家部委(后增添到16部委)组成的多部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小组成立,医改协调小组成立后,随即组成医院体制改革、医保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和卫生投入机制4个专题小组,分赴20多个省市专题调研。

    2006年9月至2007年1月,医改方案4大核心部委发改委、卫生部、社保部、财政部在多部委医改协调小组内部就新医改方案的制定展开了激烈的内部论战,尤其是卫生部和社保部之间最为激烈。

    2007年1月,中央决定,将医改方案起草权暂时从4大核心部委手中剥离。医改方案起草进入第二阶段,医改协调小组委托6家国内外机构进行新医改方案各自起草设计。这六家机构分别是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卫生组织、麦肯锡和世界银行。2007年的5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又加入新医改方案的设计队伍中。2007年6月,清华大学成为“第九套方案”的递交者。

    2007年6月,多套医改方案“过堂”之后,新医改方案起草进入第三阶段。在这之后,医改核心部委开始减少对其他部委的关注和批评,转而通过己身负责的项目“扩大地盘”。

    2007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启动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要求2010年覆盖全国。

    2007年中国社科院对外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调查显示,根据城乡居民的看法,目前“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排在“就业失业问题”和“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之前,高居三大最突出社会问题之首。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中国特色卫生医疗体制的制度框架包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在新时期对卫生医疗体系构成的全面概括。

    2007年10月,国家发改委和卫生部分别召开了南北两大片区的“医改座谈会”。在这次会议上,讨论了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在这个版本的方案中,提出了一个详细的试点计划,考虑2008年在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政府投入机制、管办分开、医药分开等领域进行专题试点.

    2008年4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两度召开座谈会就医改方案征求意见,此后方案再度修改。8月29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透露,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将通过试点,用3年时间拿出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

    2008年10月,医改协调小组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的新医改总体目标。